招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晓娟0578-26381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采购项目名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监测井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01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监测井运维服务 
数量/单位:11个 地下水水井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采购目录:C07020106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2025年对开发区辖区内地下水国(省)控风险点位1个和自建井10个点位(共计11个)开展监测,主要内容如下:
1、对经开区地下水国(省)控点位(石材市场)每2个月(在双数月)和丰水期(7月)时开展一次监测,监测指标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 中的29项基本指标和19项特征指标;每年丰水期(7月)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93项全指标项目开展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对经开区10个自建井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监测指标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的指标(除放射性指标),并出具监测报告;
3、对经开区11个地下水监测采样井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本公告监测指标中29 项基本项目+19 项特征指标和全指标93项的检测能力,不得分包。
2、服务单位应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要求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
3、服务单位不得弄虚作假。
1、出具的所有监测报告必须出具相应的质控报告。
2、检测、采样、流转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
3、服务过程中不得再进行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机构。
4、在服务过程中如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合同
5、被委托方自收到检测项目基础资料起30日内完成调查检测服务,并向丽水经济技术综合执法部提交正式的检测报告。
; 保证样品的真实、可靠;操作规范。
; 国(省)控风险点位在双数月的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丰水期在7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自建井点位于每季度月末的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


      
联系人 魏晓娟                
联系电话 0578-2638113                
备注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2024年12月11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