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金额
34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3]092号
一、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投资〔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莲都区东银苑菜市场、莲都区灯塔菜市场。
(2)工程规模:东银苑农贸市场外立面、雨污分流、水电管网、水产区和禽摊、电梯和公厕等区域改造,增设检测设备、监控设备、大数据屏幕等硬件设备;灯塔农贸市场地下室地面、办公室吊顶、运输通道、雨污分流、水产区和禽摊等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3490057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下浮率范围:5.0%-10.9%
四、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3、近三月(2023年03月、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6 月 7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
5.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6.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七、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投标人可自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领取电子版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八、发包方式:两随机抽取法
九、结算方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和取费以审定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和取费为准,并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工程结算价。
十、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
联系人:兰波
电话:15990845189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丽水市中东路299号5楼
联系人:刘晴、林虹
电话/传真:0578-2110652、15215730300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6月7日
本公告发出时间:2023年 6 月 7 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205820001000521001001]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lsszf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序号:LD[2023]092号
一、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投资〔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莲都区东银苑菜市场、莲都区灯塔菜市场。
(2)工程规模:东银苑农贸市场外立面、雨污分流、水电管网、水产区和禽摊、电梯和公厕等区域改造,增设检测设备、监控设备、大数据屏幕等硬件设备;灯塔农贸市场地下室地面、办公室吊顶、运输通道、雨污分流、水产区和禽摊等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3490057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下浮率范围:5.0%-10.9%
四、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3、近三月(2023年03月、2023年04月、2023年05月)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6 月 7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
5.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6.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七、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投标人可自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领取电子版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八、发包方式:两随机抽取法
九、结算方式: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和取费以审定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和取费为准,并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工程结算价。
十、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
联系人:兰波
电话:15990845189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丽水市中东路299号5楼
联系人:刘晴、林虹
电话/传真:0578-2110652、15215730300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6月7日
本公告发出时间:2023年 6 月 7 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205820001000521001001]城区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lsszf
评标办法.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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