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施工(第五标段)项目山皮石采购项目(三次)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516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兆全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施工(第五标段)项目 山皮石采购项目(三次)”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施工(第五标段)项目 山皮石采购项目(三次)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516号
1.3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1,900,000.00元(含税)
1.4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1.5 采购内容:山皮石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含税)
控制总价(含税)
备注  (税率)
1
山皮石

20000
95.00
1,900,000.00
含税
合计
1,900,000.00

  
注:以上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费、运费、装车费,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6 交货期:按工程施工进度及甲方通知供应
1.7 供货地点:2021年度哈成路打通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九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一路工程、哈东阿城园区规划十二路工程施工(第五标段)项目施工现场
1.8 标包划分:不分包
1.9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需求中要求执行的标准及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3、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4、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相关文件均将被否决。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7日16时00分;
3.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参与、缴纳竞争磋商文件费用后购买竞争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潜在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3 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供应商需同时将以上参与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参加项目编号、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信息须为word版,其内容包括: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发票类型(普票或专票)】、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争磋商文件费缴费凭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发送至detianguoze@126.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获取时间内获取成功的供应商,参与无效);
3.4 竞争磋商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获取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点击查询到账,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通过哈尔滨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人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文件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3年0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层A区标书受理处(哈尔滨银行左侧区域);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2023年08月11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磋商时间:2023年08月11日14时00分,磋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1号楼;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6、其他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8月08日16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评审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1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451-84654071
采购代理机构:德天国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7号4楼
联系人:陈兆全
联系电话:0451-5555808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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