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天和福(招)2024023
预算金额45.37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小芳0591-879320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项目 4-5 号公寓基坑及主体建筑监 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和福(招)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项目 4-5 号公寓基坑及主体建筑监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5.3742 万元,招标人为福建师 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37173.14㎡,地上建筑面积 27255.96㎡,地下建筑面积 9917.18㎡;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项目 4-5 号公寓基坑及主体建筑监 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项目 4-5 号公寓基坑及主体建筑监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 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须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 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2024 年第一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75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勘察设 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 台”登录)查询。 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 (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 件。 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 130 号申发大厦 603 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 130 号申发大厦 603 室开标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 130 号申发大厦 603 室开标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项目 4-5 号公寓基坑及主体建筑监 测 已由 福建师范大学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师范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 标人为 福建师范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37173.14㎡,地上建筑面积 27255.96㎡,地下建筑面积 9917.1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基坑监测范围包括:(一)4-5 号楼基坑监测内容:(1)水平位移基 本控制网监测,设于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外,共设 3 点;(2)沉降基本控制网监测,设于基 坑施工影响范围外,共设 3 点;(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采用钻孔预埋法埋 设,共布设 14 点,与支护桩基本同长,约每点 15~24 米,测斜采用自动化监测 2 根;(4) 坡顶水平位移和沉降监测,采用专业测量钉或反光贴布设于坡顶附近,共布 28 点;(5)圈 梁支撑梁应力监测,共布设 13 个测试断面,每个断面 2 个传感器,圈梁、环梁布左右两侧,支撑梁布上下侧,采用自动化监测 4 点;(6)立柱沉降监测,每根立柱均布设,采用反光 贴或棱镜布设,全站仪监测;(7)邻近建(构)筑物沉降及倾斜监测,周边邻近建筑共布 8 点,分别监测沉降及倾斜;(8)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变形监测,对已建道路每 15~20 米布 设一个测点,共布设 32 点;(9)地下水位监测,共布设 5 个点,采用自动化监测 2 点。(二)1#、2#化粪池基坑监测内容:(1)水平位移基本控制网监测,设于基坑施工影响范围 外,共设 3 点;(2)沉降基本控制网监测,设于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外,共设 3 点;(3)土 体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采用钻孔预埋法埋设,2 个基坑各布设 2 点,共 4 点,与支 护桩基本同长,每点约 15 米;(4)坡顶水平位移和沉降监测,采用专业测量钉或反光贴布 设于坡顶附近,2 个基坑各布设 4 个点,共 8 点;(5)地下水位监测,2 个基坑各布设 1 点,共布设 2 个点。(三)自动化+平台化:采用“自动化+平台化”监测技术,依托“工程监测管 理云平台”,采用“设备自动化监测+人工巡查监测+实时预警+监测成果多元化展示”的智能 化监测新模式,利用该工程监测管理云平台,可以将现场人工、自动采集的数据(含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至云端数据库,确保监测数据的自动化、实时化和信 息化,构建基于云存储的工程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的分类统一管理,自动查错,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以便根据需求查询相关数据;构建基坑监测安全预 报、预警系统,提升工程质量安全预报和预警水平奠定真实、可靠的数据源基础。(四)主 体建筑监测(一)边坡监测内容(1)沉降基本控制网监测,设于施工影响范围外,共设 3 点;(2)主体建筑沉降监测,根据结构设计图布设监测点;(3)主体建筑垂直度监测,根据施工放 样孔监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测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53742 元; 2.5. 工期要求:1.基坑监测:从开挖开始至±0.00 结束;2.主体建筑监测:从主体结构施 工至封顶后一年。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分别完成各阶段的监测,并提交各阶段的监 测报告。 2.6. 质量要求:现场施工监测要求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 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 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 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2024 年第一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75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 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 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 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 州市台江区曙光路 130 号申发大厦 603 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 币 2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 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纸质银 行保函。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开标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 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 文件的票据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签收。每一 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电话:0591-22865607 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 130 号申发大厦 603 室 ,邮编: / 电话: 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联系人: 黄小芳、刘小燕、陈善斌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监管部门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电话:0591-228676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师范大学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 系 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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