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x-zb-2023-1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3-110
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对2019年至2022年期间,收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的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资金安全绩效、任务完成和政策目标实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组织出具的授权书。(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inhe_gkzb1@163.com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22-2837793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022-2329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吕超、马瑛、潘竞龙 022-28377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 022-2837793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3-110
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对2019年至2022年期间,收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的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资金安全绩效、任务完成和政策目标实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组织出具的授权书。(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inhe_gkzb1@163.com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22-2837793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022-2329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吕超、马瑛、潘竞龙 022-28377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 022-2837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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