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开平市一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橡胶脚轮20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开平市一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橡胶脚轮200万个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开平市龙胜镇石桥圩兴园大道98号之一
建设单位:开平市一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开平市一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橡胶脚轮200万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开平市龙胜镇石桥圩兴园大道98号之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度30分44.437秒,N22度30分7.828秒)。项目占地面积11038.8平方米,建筑面积7924.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37%,主要从事橡胶脚轮的加工生产,年产橡胶脚轮200万个。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员工生活用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至附近河涌,最终汇入镇海水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投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热成型废气、注射成型废气、硫化废气、注塑废气和破碎废气。
(1)配投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热成型废气
项目配投料、密炼、开炼、热成型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和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
(2)注射成型废气
项目注射成型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和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
(3)硫化废气
项目硫化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和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
(4)注塑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是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5)破碎废气
项目破碎工序使用破碎机将塑料边角料进行破碎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是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标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等运转时的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物、橡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塑料不合格品、配投料工序收集的粉尘等,经分类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58750100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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