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gc202303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招标联系人王玉兵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381582826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C2023039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度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分5个包。包1冷冻品,包2干货调味品,包3蔬菜(含水果),包4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包5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注:本项目按包1→包2→包3→包4→包5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最多可投3个包,但兼中包数不得超过2个,不可选择。同一投标人已被确定为2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如果后续包再次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
4、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履约期限内,为及时了解各家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每月采购人根据各学校递交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各学校还需提交详细说明),计算中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6、报价方式:
6.1 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6.2 蔬菜类(含水果)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两周未更新价格的商品,或者栏目内未提供价格的商品,以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ljt.cn/priceinfo_new.asp)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产品中间价为依据。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让利后的价格结算。
6.3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不包含的品种,商品单价按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单价结算;少量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或投标单位未提供单价的,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价格确定后,供货周期内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4 投标让利幅度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6.5 调价机制: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6 结算方式:每月与供货方结算一次,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区产品中间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采购单位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3.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3.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盖章复印件上应注明“仅供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3年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投标用”字样,否则不接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活动。
3、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现场考察:采购单位会对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
(1)考察时间:供应商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至 2023年8月27日17:00 前,提前半日通知考察小组到达时间。请各家供应商务必确保确认函上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家供应商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 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签字,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现场考察费:500元(确认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单位,考察费用统一缴纳至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联系方式:吴工 13815828264)
(5)原则上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过的供应商不再二次考察,如有二次考察需求,请向市教育局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联系方式:王玉兵 1336510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方式:吴昊 13815828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兵
电 话: 13365108278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C2023039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度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分5个包。包1冷冻品,包2干货调味品,包3蔬菜(含水果),包4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包5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注:本项目按包1→包2→包3→包4→包5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最多可投3个包,但兼中包数不得超过2个,不可选择。同一投标人已被确定为2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如果后续包再次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
4、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履约期限内,为及时了解各家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每月采购人根据各学校递交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各学校还需提交详细说明),计算中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6、报价方式:
6.1 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6.2 蔬菜类(含水果)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两周未更新价格的商品,或者栏目内未提供价格的商品,以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ljt.cn/priceinfo_new.asp)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产品中间价为依据。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让利后的价格结算。
6.3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不包含的品种,商品单价按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单价结算;少量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或投标单位未提供单价的,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价格确定后,供货周期内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4 投标让利幅度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6.5 调价机制: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6 结算方式:每月与供货方结算一次,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区产品中间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采购单位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3.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3.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盖章复印件上应注明“仅供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3年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投标用”字样,否则不接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活动。
3、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现场考察:采购单位会对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
(1)考察时间:供应商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至 2023年8月27日17:00 前,提前半日通知考察小组到达时间。请各家供应商务必确保确认函上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家供应商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 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签字,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现场考察费:500元(确认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单位,考察费用统一缴纳至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联系方式:吴工 13815828264)
(5)原则上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过的供应商不再二次考察,如有二次考察需求,请向市教育局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联系方式:王玉兵 1336510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联系方式:吴昊 13815828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兵
电 话: 1336510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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