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万春新苑雅苑乐苑高层小区电梯零部件供应商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万春新苑雅苑乐苑高层小区电梯零部件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 WH18CG2019FW57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2019年10月0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任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832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胡本春、杨刘海、江诚、王幼民、范国文
招标人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彧臣
联系方式:13605599915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36号
项目负责人: 韩工 联系电话: 18226781005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9984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至2019年10月12日 10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绿地新都会B座1121室 ,联系电话: 18226781005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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