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系列橡胶化学品及仓储周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额
78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6/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系列橡胶化学品及仓储周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由来

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涂层剂、防黏剂、离型剂等系列橡胶化学品的外资企业。为了抓住市场机遇,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拟投资780万美元(约4979.05万人民币)在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子路以南、苗圃路以东、圣戈班铁路以北征用土地27100.011m2购进搅拌釜、冷凝器、过滤器等设备建设年产4500吨系列橡胶化学品及仓储周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聚氨酯A型涂层剂510t、聚氨酯B型涂层剂430t、硅脂C型涂层剂760t、硅脂D型涂层剂800t、防黏剂1000t、离型剂1000t的生产规模。同时为了增加产品种类,满足客户需求,项目将年进口成品胶粘剂170t/a、洗涤剂220t/a,成品仓库暂存后外售。建设项目预计201610月建成投产。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4500吨系列橡胶化学品及仓储周转项目

建设单位: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64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建设规模:项目年产4500t系列橡胶化学品以及年存储170t胶粘剂(进口)和220t洗涤剂等(进口);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子路以南、苗圃路以东、圣戈班铁路以北

投资总额:780万美元;

占地面积:27100.011m2

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37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预计投产日期:201610月。

三、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SO2NO2PM10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高允许浓度中限值要求;乙酸乙酯和环己酮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中限值要求;TVOC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3-2002)中8h均值要求。

2)根据引用地表水监测数据,慈湖河水质各因子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长江马鞍山段各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

3)根据引用地下水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测项目中除亚硝酸盐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地下水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周围农业面源污染引起的。

4)各测点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初期雨水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加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搅拌过程中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成品过滤、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3、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杂质、搅拌釜清洗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初期雨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袋等

4、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釜、冷凝器、冷却塔、空气压缩机等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加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搅拌过程、过滤包装过程中废气一起经光催化氧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建设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与排放,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初期雨水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进入慈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慈湖河。

3)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杂质、搅拌釜清洗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初期雨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袋委外处置

4)噪声处理: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为搅拌釜、冷凝器、冷却塔、空气压缩机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585dB(A),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其他厂界噪声满足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总量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平衡,拟建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其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技改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明

联系方式:13913965057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25-8465234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系列橡胶化学品及仓储周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系列橡胶化学品及仓储周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科沃精密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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