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FWFA00000025813
询 价 通 知 书
我司因需要开展中交集团智慧运营平台经营计划模块升级工作,拟计划采购智慧运营监控及采集系统经营计划模块升级开发技术服务采购合同。特进行公开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概要
项目名称:智慧运营监控及采集系统经营计划模块升级开发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询价书发送方式: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
报价方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报价,报价文件盖红章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00前提交《报价书》。
采购方联系信息:
联 系 人:高小俊 张博远
电 话:13912890160 15801468290
电子邮件:gaoxiaojun@ccccltd.cn zhangboyuan3@cccltd.cn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2.1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针对经营计划功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包含计划编制、计划批复、计划调整、批复确认四大模块。同步满足以下5项任务要求:
1.落实集团工程管理部要求,采集施工项目产值的月度、年度计划;支撑生产经营项目季度计划和项目监控。
2.采集项目主数据编码并和项目主数据进行校验增强项目管理,保证数据一致性,支持数据共享。
3.引入报表流程,将流程线上化,集成交建通发送消息提醒,满足集团流程组要求。
4.连通运营监控、业绩考核模块,与财务云预算报表系统对接。
5.新增利润构成采集表,统计各二级单位利润构成情况。
2.2 服务期限及进度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开始提供采购内容的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自提供技术服务起6个月。
2.3 服务的方式
远程服务。
2.4 保密要求
中标方入场后应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相关的各类信息及内容承担相关的保密责任,时间为长期有效。
2.5 项目验收标准
应符合中交集团对经营计划功能升级的需求,功能应满足包括不限于安全性、完整性、合规性等要求,功能开发与运维完成并通过甲方签字确认。
2.6 付款条件
第一笔是需求确认款20%,付款条件:甲方签署的需求确认单;
第二笔是试运行完成款30%,付款条件:甲方签署的试运行确认单;
第三笔是验收完成款40%,付款条件: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
第四笔是质保完成款10%,付款条件:甲方签署的质保确认单。
具体付款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付款均以甲方收到本项目业主方的相应付款为前提条件。
2.7 具体采购要求见下表
名称 |
要求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数量 |
智慧运营监控及采集系统经营计划模块升级开发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
经营计划模块功能升级 |
1.针对经营计划功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包含计划编制、计划批复、计划调整、批复确认四大模块。同步满足以下5项任务要求: 2.落实集团工程管理部要求,采集施工项目产值的月度、年度计划;支撑生产经营项目季度计划和项目监控。 3.采集项目主数据编码并和项目主数据进行校验增强项目管理,保证数据一致性,支持数据共享。 4.引入报表流程,将流程线上化,集成交建通发送消息提醒,满足集团流程组要求。 5.连通运营监控、业绩考核模块,与财务云预算报表系统对接。 6.新增利润构成采集表,统计各二级单位利润构成情况。 |
6个月 |
1 |
三、报价人须知
3.1报价流程
供应商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报价材料盖章扫描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
3.2附加材料
供应商需按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如下资质信息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 公司最新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 请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提供1个近三年同类型产品合同业绩,同类业绩指具备提供上市央企对标服务案例,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4) 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附件:报价书。
6) 法人报价提供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报价,需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
7) 附件:信用承诺书
备注:除已提供的模板的,按附件格式填写外,其他报价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四 附件
报 价 书
致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 号询价通知书,报价如下:
报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费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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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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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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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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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报价含6%的增值税。
1、 报价时间:
2、 报价单位:
3、 联系人:
4、 联系电话:
5、 通信地址:
6、 其他情况:
7、 工期响应:
8、 服务承诺:
9、 质保承诺:
10、付款承诺:
11、其他内容:
12、报价有效期:120天。
X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单(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