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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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102606001778 | ||||||||||||||||||||||||||||||||||||||||||||||
招标内容: | |||||||||||||||||||||||||||||||||||||||||||||||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二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二标段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二标段; 2.1.2建设地点:二标段:槐阳大街、思源路、长春路和光明路; 2.1.3工程概况:二标段:槐阳大街、思源路、长春路和光明路; 槐阳大街: 新建电缆总长23520米(其中:10千伏线路16090米、0.4千伏线路6152米)、排管3730米、直埋管2394米、拉管1200米、沿墙套管300米、混凝土电缆井93座、箱式变压器14座、环网柜18套、电缆分支箱44台、高压计量箱1台、新立钢杆1基;路面恢复18439.65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502平方米、便道砖17937.65平方米);拆除架空线12000米、杆塔85基、变压器6台。 光明路: 新建电缆总长650米(其中:10千伏线路650米)、排管225米、直埋管35米、拉管100米、混凝土电缆井6座、箱式变压器1座、环网柜1套、电缆分支箱2台、高压计量箱1台;路面恢复874.97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192.5平方米、便道砖682.47平方米);拆除架空线930米、杆塔7基、变压器1台。 思源路: 新建电缆总长410米(其中:新建10千伏线路410米)、直埋管250米、箱式变压器2座、电缆分支箱3台、高压计量箱3台;路面恢复19.4平方米(其中:便道砖19.4平方米);拆除架空线960米、杆塔7基、变压器3台。 长春路: 新建电缆总长2495米(其中:10千伏线路1820米、0.4千伏线路657米)、排管380米、直埋管496米、拉管170米、混凝土电缆井10座、箱式变压器3座、环网柜3套、电缆分支箱11台;路面恢复1725.6平方米(其中:便道砖1725.6平方米);拆除架空线5000米、杆塔11基、变压器4台。 新建充电桩170套,共有260个充电枪口,布置在3条路段260个停车位上,设备总功率1.136万kW,规划建设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独立占地充电桩,满足区域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21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金额为9392.1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4 00:00至2024-1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陈雷雷,联系电话:0311-87608767,邮箱:detongzb@163.com;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科长,电话:0311-86530160,邮箱:zhzf838@163.com;监督部门: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0311-86530160邮箱:yszbb201@163.com或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6530160 电子邮箱:yszbb20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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