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y2023013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少伟024-868037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SY2023013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辽宁省博物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
座16层16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
座16层1602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30138)采购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30138
项目名称: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无
最低限价(经营服务费):每月营业总额的10%。
采购需求:
女一、项目基本情况
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共计区域面积 866.76平米,其中观众餐厅636.10平方米、
水吧台 230.66 平方米,共计180个座位,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形式,委派餐饮企业对
辽宁省博物馆观众餐厅、水吧台进行餐饮经营。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监督和管理下以良好的
供餐服务为宗旨,全面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
满足用餐需求。
女二、人员管理
1.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餐厅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
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3.采购人有权对餐厅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餐厅负责人,成
交供应商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女三、现场管理
1.采购人提供满足餐厅正常运营的基础设备(包含:水池、案台、操作台、冰柜、展示柜、
保温柜、垃圾车、餐桌、餐椅),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
2.成交供应商应保持餐厅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
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3.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整餐饮服务标准(例如:定置定位管理、餐饮管理制度等)。
4.采购人负责水费、电费、燃气费及每月一次后厨与餐厅消杀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采
购费用及自行采购除基础设备外其他小型餐饮设备、出品工具、耗材、餐厅客用品。
5.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餐厅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
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女四、供餐模式
供应商自主选择供餐模式
女五、开放时间
跟随辽宁省博物馆同时间开放
11月-次年3月:9:00-16:00,周一闭馆
4月-10月:9:00-16:30, 周一闭馆
女六、支付方式

供应商自主经营,供应商每月10日内将上月餐厅经营服务费上交至采购人,采购人需开具
等额发票予以成交供应商,经营服务费由月度营业总额乘以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得出。
女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女八、安全管控
1.成交供应商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
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成交供应商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餐厅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
的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成交供应商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餐厅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
灯都已关掉,所有门都已锁好。
5.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
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及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
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
1602 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 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
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
16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
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
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
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博物馆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2721166-6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张田田
电话:024-8680373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博物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博物馆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4-82721166-61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人: 孙先生、张女士
电 话: 024-86803737
电子邮件: liaoningshangyu@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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