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安市分行关于下达新增市级储备粮油分品种计划的通知》(广安发改〔2020〕 531号)和《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安市分行关于下达广安市粮食储备库采购2020年度重新核定市级成品粮油价格的通知》(广安发改〔202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市储成品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确保其数量真实、品质良好。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决定竞价采购市级储备大米暨包干轮换服务合作。现将采购交易细则及包干轮换服务合作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宜,予以公告。
一、合作内容
(一)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竞买方)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小包装大米。
(二)竞价采购公告设前置条件,即竞得方必须作为包干轮换合作方(乙方)与竞买方(甲方)签订应急成品粮油包干轮换协议。乙方负责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包干轮换服务,甲方付给乙方包干轮换费用。
二、采购标的物要求
(一)数量:小包装大米650吨
(二)质量要求: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级大米,具体标准要求如下。
1.加工原粮为2021年产新中晚籼稻,提供该批次大米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2.质量指标及卫生指标:重金属镉、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农药残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籼米碎米总量≦15.0%,其中小碎米≦1.0%、不完善粒≦3.0%、杂质总量≦0.25%、水分≤14.5%、黄粒米≦1.0%、互混≦5.0%;加工精度符合GBT1354-2018精碾要求,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真菌毒素限量要求,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污染物限量要求,色泽气味正常。
(三)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后生产的大米,保质期6个月以上。
(四)品牌要求:不限(竞得方自有品牌或经销品牌)
(五)包装规格:大米为25公斤/袋及以下,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
三、储存地点: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指定仓库内
四、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五、 交割与结算
1、结算方式:以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入库数量。货入竞买方指定仓库后,待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质量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卖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竞买方拨付总货款的100%。
2、履约保证金:竞卖方在确定为竞得者后3个工作日内向竞买方交付标的物货款总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竞买方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再签订采购合同。竞得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未完全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视为竞得者放弃中标资格,已缴纳部分(包括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约结束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的,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 保管及轮换要求
1、达到合作期限后,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时,无论大米价格的涨跌,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当期产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同等质量、品牌、数量、规格的大米给甲方,或甲乙双方约定对该批次大米以收回时当期市场价格作价,由乙方以货币的形式返还给甲方。以上两种返还方式甲方有优先选择权,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轮换标准:应急成品粮轮换要遵循有利于保证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原则,实行定期轮换和动态管理,轮换期限每3个月至少轮换一次。采取先进后出,边进边销等方式实行,不得架空轮换,库存量除紧急动用外任何时候不得低于650吨小包装大米.
3、费用包干: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包干轮换费用700.00元/吨·年(含轮换差价、装卸费、堆码费、购销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出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逐年进行结算。乙方在合作期间自主轮换、费用自理、盈亏自负。
七、参与竞价报名方式及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粮食加工、批发、经营等企业
2、本次竞价采用最高限价交易办法。
3、本次竞价以采购价格作为标的确定竞得者。
4、本次竞价标的最高限价为:4200.00元/吨,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竞价报价递减幅度为10.00元/吨,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者为最终竞得者。所报价格为竞买方仓内价(计量以买方地磅或按包装标定数量进行计算)。
5、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合作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报名并领取竞价交易细则文件,
6、报名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意向参与者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20000.00元),竞得者竞价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参与方的保证金在竞价会后二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竞价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发行广安市分行
账号:20351169900100000014171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8080298747
联系地点:枣山现代粮食物流园区
九、竞价采购方式、时间及地点
竞价采购方式:现场竞价; 竞价采购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开始竞价;竞价地点: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方应当终止竞价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卖方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竞卖方不足3家的。
十一、竞价程序及监督
1.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市粮食行业协会网站公开发布。
2、本次竞价结果在竞价会后由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3、本次竞价会邀请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农发行相关人员进行 现场监督。
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合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