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7月-2025年6月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资产处置(拍卖拍租)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YJCG(P)-2023-54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单位承担2023年7月-2025年6月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资产处置(拍卖拍租)中介服务,每个项目完成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拍卖师资格证书(要求人员证书的公司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513279454@qq.com,务必备注出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三)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四)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大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大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2310
地址:平湖市广陈镇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0573-85272555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