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3216
预算金额75.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557-391363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灵璧县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216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6层(1603、1607)
成交金额:7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我单位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灵璧县人民法院保安、保洁服务。预计人员 23 人,工作内容:安保、保洁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安全防范管理、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绿化管理:场内设施、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等。保安含基层法庭人员。
服务要求:我单位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一)人员配备(23人):
序号
岗位
数量
要求
1
保安主管
1人
年龄50岁以内(含50),具有保安员证
2
保安(机关)
6人
负责前门门卫2人,年龄50岁以内(含50),其余人员年龄55岁以内(含55),负责法院日常保安工作,具体岗位由法院制定。
3
保安(基层法庭)(含保安副主管1人)
10人
年龄55岁以内(含55),负责基层法庭日常安保工作,共计5个法庭,每个法庭2人,具体岗位由法院制定。
4
保洁(机关)
5人
年龄55岁以内(含55),负责法院日常保洁工作(含绿化修剪),具体岗位由法院制定。
5
水电工
1人
具有相关电工证书:持有初级(或以上)电工证(或相关技术类资格职业证书、专业文凭)

 
(二)保安人员职责及要求:
(1)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单位安全。对院内外与法院有关的偶发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于第一时间向法院汇报;
(2)保证门岗安全:严禁外来人员进院滋事,扰乱法院秩序,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3)管理外来人员:电话联系被访问对象,进出需问清细节,认真执行过问制。来访客人按照要求登记管理:来访人信息——联系受访人——进入法院。
(4)管理进出车辆:职工车辆凭卡从道闸门进出法院。保安服务人员车辆办理临时出入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出。对进院车辆进行引导、管理,出院门履行先开车门、后备箱检查制度。引导公务车及来宾的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影响单位日常工作。非上述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5)做好门前三包:关注院门口的通道,院门口不准停放任何车辆、不准摆摊设点;门口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门口畅通无阻
(6)认真做好白天、晚上的值班工作。在值夜班期间不得睡觉,要做好巡逻工作,保持警觉性,保证夜间巡查次数,要求晚上 22:00 至第二天早上7:00每个小时对法院进行安全巡查一次,每天上传门卫、巡逻检查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法院值班领导反映。
(7)按法院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法院领导报告。主动联系法院保卫股或办公室,要明确法院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对外来人员解答工作。
(8)每一季度配合职能部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将检查结果及时备案并上报检查结果,每年对室外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提出消防设备维修、更换意见。
(9)在办公室的领导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备案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
(10)看管门禁人员每天按时打开、关闭办公楼、等大门。
(11)协助法院各部门、做好摆放宣传牌、摆放座椅等力所能及的工作,遇法院活动需增加安保人员的,保安公司需按法院要求增加。
(12)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根据实际需要张贴安全警示标示、标语。做好涉及安全保卫的材料收集与保存工作。
(13)保安队长的主要工作:联系法院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安排保安工作,处理法院突发事件。
(14)遵纪守法,文明执法。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文明执法。保安在上班时间要统一着装,做到干净清爽,精神饱满;外来人员来访时要主动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做到礼貌待人。
(15)要求工作人员人员身体状况健康,无传染病史。保安要求会使用安保消防器材。
(三)保洁人员职责及要求
(1)区域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每周利用业主休息时间彻底清扫庭院一次,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卫生洁净,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卫生间放置的垃圾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门每日擦洗一次。
(3)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墙面,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4)二次供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6)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园林浇水修剪施肥。
保洁区域:整个法院办公楼。
(四)报价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 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保洁消耗品、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成交供应商采购交通问题及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成交人应保证本次响应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灵璧县现行最低标准(1870 元/人/月),社保缴费基数4019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 16%、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6.5%、失业保险金企业 0.5%;工伤保险企业 0.4%、税金按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计算。(供应商确定的人员中正式员工人数不得低于总数的70%,剩余人员可由供应商外聘解决)。
(五)供应商需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业备案表。
注1:上述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如涉及到机密档案,保安及保洁需签署保密协议。
注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7日内配齐本项目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需经过法院面试审核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追求其误工损失。
注3:考核要求及罚款
项目
考核内容与标准
罚款金额
综合管理
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发现一次衣着不统一,罚款200元.
资料、档案齐全完善,并建立来往登记档案。
档案不齐全,第一次罚款200元.整改后还不齐全罚款500元.
公共秩序
主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监控室有专人值守,并有值班记录;每天不定时对区内进行巡查,有巡查记录;无盗窃、抢劫等治安事件。
发现一次不在岗人员扣200元.第二次发现人员不在岗扣500元。
对进出人员进行询问并登记,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每发现漏登记情况罚款200元。
设施维保
对违法搭建、违章装修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如没有及时制止需赔偿相应损失
 
因为巡查不到位,未发现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失的按价赔偿。
上诉考核针对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由招标人随机抽查并记录在案。

服务时间:我单位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我单位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达到采购单位要求的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闽(组长),金波,马惠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法院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西路交叉口60米
联系方式:郑主任、0557-6880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391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主任、王工
电   话:0557-6880052、0557-391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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