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商务厅2024“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启动仪式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9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000-jcec-c2024-0495
预算金额196.8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商务厅
招标联系人彭程025-577103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悦86639951
中标公司江苏新华智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9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JCEC-C2024-0495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商务厅2024“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启动仪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孝梅、扈楠、彭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文件(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5920.8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商务厅(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9号
联系人:彭程
联系电话:025-57710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何悦 徐鑫磊
联系电话:86639951、13913931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悦 徐鑫磊
电话:86639951、139139313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商务厅2024“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启动仪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新华智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320118MA1MJ86TXK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3号 | 94.00分 | 196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启动仪式项目 服务范围:由商务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商务厅、盐城市人民政府承办,在盐城举办2024年“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启动仪式,主要负责舞台舞美、视频、直播、文创道具、视觉包装、环艺布置、周边市集搭建等。主要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启动仪式结束,拟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晚19:00。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孝梅、扈楠、彭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文件(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5920.8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商务厅(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9号
联系人:彭程
联系电话:025-57710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何悦 徐鑫磊
联系电话:86639951、13913931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悦 徐鑫磊
电话:86639951、139139313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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