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电池铝箔技改项目辅助设备(20吨有轨电动地平车)(项目编号:GXJD-2311311071502)更正公告01
5万吨电池铝箔技改项目辅助设备(20吨有轨电动地平车)(项目编号:GXJD-2311311071502)更正公告01
项目名称:5万吨电池铝箔技改项目辅助设备(20吨有轨电动地平车)
项目编号:GXJD-2311311071502
采购人: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覃合林
联系电话:0771-2833580
首次磋商公告日期:2023年10月8日
内容: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允许以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寄送响应文件,邮寄地址详见磋商公告第6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以该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必须同时提交《声明函》原件(无须订装入响应文件,单独提交),《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其他邮寄方式(平邮、货运物流)递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快递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5时,逾期寄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签收时间为准)。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时间)原为:2023年10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现延期为:2023年10月20日15时(北京时间)。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
声明函
(选择以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必须提交这份原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特就采购活动事宜作出以下声明:
1、我方愿意授权贵方工作人员代表我方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性。
2、我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及其扫描件,我方均予以认可。
3、我方以上声明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