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安保工作 招标书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现需要招聘安保单位进行治安维护工作,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说明: 服务内容及岗位定员: 1、服务内容 负责甲方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日常正常作业,车辆安检出入、防抢防盗及办公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2、服务地点:青岛市李沧区。 3、岗位介绍 保安人员定岗12人,负责公司(东门、印江路2#、海水泵房、固废中心、西海板房)门卫管理及巡逻等治安保卫相关的工作。 4、工作要求: 投标单位及相应的安保人员必须甲方的安保管理标准。(详细条款见附件一)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1.2副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青岛市以外的须在青岛市公安部门备案证明原件,并设有长驻办事机构。 2.1.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对应人身份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人授权人报名)。 2.1.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招标方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查询结果为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中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餐饮费);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仅电汇)。 2.5 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6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7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 7月15日 08:3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2.8参加招标会单位携一正四副共5份投标文件于2024年 7月16日参加招标。投标单位须于2024年7月15日13:00前通过公司账户向我公司财务部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壹万元整),现金、支票无效,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招标完成宣布中标单位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账户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372005550018010103525 备注写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安保投标保证金 2.9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10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2.11本次竞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根据投标人的业绩评分进行排名。
2.12本次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报名参加,逾期则不予受理。 3.开标: 3.1 时间:2024年7月16日09:30 3.2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供应部会议室。 3.3 参加人员: 3.3.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3.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3.4 开标程序: 3.4.1 已报名参加的人员在2024年7月16日 09:00前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提前报名、未按时签到、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4.3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3.4.4 投标单位向招标委员会报价 3.4.5 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比后宣布中标者 4.其他约定事项: 4.1中标单位需与招标单位签定安保服务协议、安保人员工作标准、保安管理标准 4.2签订协议生效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人员、设备配备齐全,并将体检、培训合格记录表交由一份给甲方暂存。 5.招标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逄明阳 电话:0532-88082203/17660683703 电子函件:dqb@qdjy.com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网https://zb.zhaobiao.cn/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qdjy.com/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发布。 6. 报价单
7.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表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6日
如投标单位对此招标文件存有异议,请在此说明:
。
附件一: 保安员工作标准 1.保安人员由乙方领导和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保安人员在甲方党群工作部指导下开展保安工作,甲方对乙方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及考核。乙方应及时或定期汇报沟通保安工作情况,确保甲方满意。 2.乙方派驻队员年龄在18-55岁左右,身体健康、平均身高1.68米以上。 3. 乙方所有队员必须通过政审、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提供考核合格者档案一份交甲方留存。 4. 乙方所有队员应具备一定的保安理论业务知识及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5.根据岗位及人员情况,乙方应保证人员到位,缺员做到能及时补充,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6.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所出现的问题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7. 乙方应协助甲方及时完成临时性的安保任务。
附件二: 保安管理标准 为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以《保安服务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依据,制定本《保安管理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警容风纪 1.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穿戴保安服,佩戴大沿帽、白手套、武装带,各季服装不得混穿。 2.保安人员应注重本人仪表仪态,不得留长发、长须,讲究个人卫生。 3.保安人员应做到礼貌用语、文明执法,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杜绝三手现象(背手、袖手、搓手)。 4.保安人员检查车辆前应敬礼。 二、交接班标准 保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交接班,将上个班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卫生情况等认真填写在交接班本上,保证卫生清洁,公共物品齐全完好。 1.交接班时间 白班7:50—8:00;夜班18:50-19:00。 2.交接班记录 (1)工作:执勤情况;查车情况;遗留问题等。 (2)设备:电动门运行情况、工器具设施完好情况等。 (3)卫生:守卫室和扇形面卫生情况等。 (4)单据:当班收取的票证单完好情况及数量等。 (5)其它情况:领导安排的任务或工作要求等。 三、工作标准 1.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2.保安人员上岗应列队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因病不能上岗人员应提前向保安队长汇报,由保安队长及时安排机动人员替岗,严禁出现空岗。 3.保安人员上、下岗交接时,上岗人员应主动向下岗人员敬礼,下岗人员应还礼,并简单交接在岗期间的情况。 4.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记录、提高警惕、严守秘密、不得玩忽职守。 5.对来往车辆及人员,保安人员应礼貌询问进出厂事由,认真检查相关证件核实无误后登记。 (1)人员进出 来访人员进入公司东门时,保安人员应在征得接洽人同意后,详细记录来访人员信息,暂存其有效证件,发放《通行证》,由接洽人签字领入厂内;保安人员要妥善保管暂存的有效证件,不得丢失或损坏。 人员携物出公司东门时,保安人员应认真检查《出门证》与其携带物品是否相符,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厂时,保安人员应要求驾驶员不得随意停车,并严格检查车辆,出租车、快递车不准进厂。 6.保持守卫室和扇形面卫生清洁,做到“四净”,即:地面、桌面、门窗、墙壁净。 7.守卫室要保持肃静,不得嬉戏打闹,非守卫人员不得进入。 8.保安人员应妥善保管守卫室内的公共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需赔偿。 四、劳动纪律标准 1.保安人员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看报纸等。 2.保安人员不得睡岗、带酒味上班、打架斗殴、脱岗、空岗。 3.保安人员不得盗窃或参与盗窃。 五、其它要求 1.按照协议约定,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协商交流,以便沟通和总结工作情况,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双方内部做出人事或管理调整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以便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协调性。 2.要重视保安素质的培训工作,适时采用必要的技术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安保水平和质量。 3.服从甲方党群工作部安排做好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六、考核规定 1.原则: (1)甲方党群工作部对协议执行情况例行检查发现常规性的问题,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要影响的,采用先通知协议服务方予以整改,整改不力再考核的方式。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要影响的事件或事故要即时考核。 (2)协议服务方不能及时完成协议内的工作或不按标准要求执行,且重复出现的问题,要重点考核或加倍考核。 (3)采用乙方自查为参考,甲方党群工作部检查为重点,辅以员工意见和领导要求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 2.考核细则 (1)乙方在日常工作期间,必须做到四净,如检查发现卫生不好,每有一项,考核20-50元。 (2)乙方必须严肃警容风纪、交接班规定、劳动纪律,每有一次违反,考核50-2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考核或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入公司管理规定》,如发现车辆乱停现象,每次考核100-200元,三次以上者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4)乙方应妥善保管守卫室内的公共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值的1-2倍赔偿。 (5)乙方人员不得盗窃或参与盗窃,违者除按原值给予2-10倍罚款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不得出现人员空岗,一经发现,每人每天考核200元。 (7)上述所有考核款项,由乙方到甲方财务部交付,否则服务费不予办理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