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电电力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划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74.4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电电力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划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划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19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94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 电话:010-57337284
邮箱:12003800@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划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19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94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傲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国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74.428900 | 441.515700 |
质量(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D441161476、2028年12月31日 2、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441161476、2028年12月31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7安许证字[2018]001395、2027年11月29日 | 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441051131、2024年12月31日 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D441051131、2024年12月31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07】000085、2026年01月19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常盼盼 | 李瑞涛 |
业绩 | 1、内蒙古奈曼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顶管道保温等新增保温工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2022.10.25 2、华能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350MW机组(标段)安装工程保温、油漆工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2023.03.17 | 1、全厂脚手架、保温及零星防腐服务项目、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2.9 2、2023年-2024年全厂脚手架、保温及零星防腐服务项目合同、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2023.9 3、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保温修缮、脚手架搭拆服务项目、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4 4、郭家湾电厂1、2机组检修维护防腐保温、脚手架搭拆施工项目、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2023.5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 电话:010-57337284
邮箱:12003800@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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