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1224sah036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公司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秦工0556-52816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556-528179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224SAH036)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安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 人为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8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8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七次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224SAH036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庆横江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并委托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 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 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 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 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 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 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
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 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 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 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涉及)(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 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 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2024年11月18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 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 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 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 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 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 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 为:4009915500
4.3
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 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 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 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 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8:0 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 务平台,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 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 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 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 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邮编:246003
项目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556-52816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邮编:246003
联系人:梁工、吴工;
联系电话:0556-5281791;
联系邮箱:64369705@qq.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 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 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 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 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 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 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 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 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2024年11月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安徽电力安庆市供电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庆市叶祠路(916 学校往东 300 米)联 系 人:秦琼丽
电 话:0556-52816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联 系 人: 梁工、吴工
电 话: 0556-5281791
电子邮件: 643697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一标段:市公司服务
二标段:分公司服务
总备注:
①以上最终服务单位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
②投标人不得只对本包中的一个或部分品目服务投标,否则将被否决 ;
③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不同包号的项目不得做在同一份投标文件内 ;
④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最高限价);投标人应填报折扣率,非下浮率,如投标人想在最高限价(100%)基础上下浮10%作为最终报价,则折扣率应填写90%。
包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 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最高折扣率 | 进场日期 | 工期 (服务期 ) | 质保期 | 付款方式 | 专用资格条件 | 中标人 数量 |
包1 | 安庆二郎110kV变电 站新建工程(变电 钢结构) | 钢结构( 见工程量 清单) | 114.68 | 100% | 2024.12.0 5 | 2024.12 .05- 2025.3. 10 | 验收合 格后一 年 |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 方应将所有结算资料报甲方 审核,资料齐全审核合格后 ,根据报审资料审核结果,工程款付至审核后价款的97 %,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 预留1年,工程保修期满无 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息)。 | 1.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 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 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 具有钢结构业绩不少于1项。 | 1家 |
包2 | 横江宜信分公司202 5年市域光缆运维服 务采购 | 光缆运维 | 150.00 | 100% | 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 ,满足采 购人需求 | 一年 | 验收合 格后一 年 | 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明细、服务数量,按月结算 |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 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 有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 | 2家 |
包3 | 横江宜信分公司202 5年市域通信运维服 务采购 | 通信运维 | 900.00 | 100% | 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 ,满足采 购人需求 | 一年 | 验收合 格后一 年 | 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明细、服务数量,按月结算 |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 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 有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 | 5家 |
包4 | 横江宜信分公司202 5年市域信息运维服 务采购 | 信息运维 | 800.00 | 100% | 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 ,满足采 购人需求 | 一年 | 验收合 格后一 年 | 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明细、服务数量,按月结算 |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 至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 有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 | 5家 |
需求 公司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 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最高折扣率 | 进场日期 | 工期 (服务期 ) | 质保期 | 付款方式 | 专用资格条件 | 中标人 数量 |
桐城 公司 | 包1 | 横江桐城分公司后勤 零星维护维修服务 | 服务 | 127.00 | 100% | 十二月 | 180天 | / | 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 款 | 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 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房屋 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 1家 |
桐城 公司 | 包2 | 横江桐城分公司机械 租赁框架 | 服务 | 550.00 | 100% | 十二月 | 一年 | / | 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 款 |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首 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相关租 赁业绩不少于1项; | 10家 |
宿松 公司 | 包3 | 横江宿松分公司机械 吊装等服务采购 | 服务 | 400.00 | 100% | 十二月 | 一年 | / | 按月结算 |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首 次应答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车辆租 赁业绩不少于1项; |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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