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池州市507码头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SHDL2018-147A成交公告
金额
99.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dl2018-147a
预算金额99.5万元
招标公司池州金九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敦春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大平18656609466
中标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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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池州市507码头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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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HDL2018-14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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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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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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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日期: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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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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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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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99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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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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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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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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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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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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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池州金九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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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池州金九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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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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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66-212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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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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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中央广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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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徐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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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65660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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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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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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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7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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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联系电话:18656609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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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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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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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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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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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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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名: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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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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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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