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4.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春燕139195361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S20230706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01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03 18:00:00
    采购单位 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001 01 工程-施工 1145587.5(元)
    2 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002 02 服务-监理 20000.0(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泾发改【2023】1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玉都镇学区,现委托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玉都镇下坳村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玉都镇下坳小学内,计划拆除原有教辅用房247.54平方米、原有绿化386.58平方米、旗台1座;新建教辅用房2栋,其中教辅用房(一)建筑面积134.9平方米,地上一层,砌体结构,层高3.6米,室内外高差0.45米,总建筑高度4.55米;教辅用房(二)建筑面积178.53平方米,地上一层,砌体结构,层高3.6米,室内外高差0.45米,总建筑高度4.55米;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分类乙类,屋面防水等级I级,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实施院坪硬化1117.23平方米、操场硬化400平方米、绿化500平方米、新建旗台1座、停车位7个;配套实施电、暖等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145587.50元、第二标段20000.00元。各标段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2023年义教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7.计划工期:2023年8月10日开工,2023年11月7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第一标段,监理第二标段选择2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①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④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⑤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⑥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有效岗位培训证书;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3年810000分至2023年83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套用《《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取费标准按三类工程。本工程计价依据执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文件,税率按9%计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的施工图。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玉都镇学区

       址:泾川县玉都镇街道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5193319956

      代理机构: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人:曹春燕

      联系电话:13919536199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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