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玲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爱荣1599644839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61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以六水通[2023]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西北部
2.2项目概况:骨干渠道清淤护砌,新(拆改)建配套建筑物,打造节水灌溉片区,建设灌区管理设施,开展灌区信息化建设。
2.3招标范围: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估算价约42000万元,包括勘察测量、立项建议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必要的专项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2.4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建设单位发布任务工作清单后,至项目立项60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并送审,咨询审查一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审定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发出设计任务通知15天内出具招标图,施工招标完成后15天内出具施工图。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8)勘察负责人要求:/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3日14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按项目实施方案概算批复所列对应阶段勘测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16分;B勘察设计方案:60分;C投标报价:10分;D其他评分因素:14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等人员均不得兼任。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与投标人业绩均不可兼得,以分值高的优先赋分。
5、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原件的复印件中相应评分点的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他内容: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政府大楼22楼
联系人:丁玲
电话:025-57759664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联系人:姜爱荣
电话:15996448393
电子邮件:1040003176@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以六水通[2023]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西北部
2.2项目概况:骨干渠道清淤护砌,新(拆改)建配套建筑物,打造节水灌溉片区,建设灌区管理设施,开展灌区信息化建设。
2.3招标范围:山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估算价约42000万元,包括勘察测量、立项建议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必要的专项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2.4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建设单位发布任务工作清单后,至项目立项60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方案并送审,咨询审查一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审定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发出设计任务通知15天内出具招标图,施工招标完成后15天内出具施工图。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8)勘察负责人要求:/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3日14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勘察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按项目实施方案概算批复所列对应阶段勘测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16分;B勘察设计方案:60分;C投标报价:10分;D其他评分因素:14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16 | |
1 | 投标人业绩 | 4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类似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材料未能反应相关数据和内容,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
2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4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2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材料未能反应相关数据和内容,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
3 | 设计技术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4 | 1、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材料未能反应相关数据和内容,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未能明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并盖业主章,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设计负责人提供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4 | 勘察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4 | 1、勘察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勘察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负责人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材料未能反应相关数据和内容,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未能明示项目勘察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并盖业主章,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勘察负责人提供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二 | 勘察设计评分标准 | 60 | 暗标,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1 | 工程所在区域现状及规划 | 12 | 投标人对本工程所在区域建设情况、现状及规划的认识程度,对项目具体情况的理解和把握清楚、准确,能在此基础上对所选项目区提出初步规划方案。现状应涉及项目区基本情况、地形地貌、水系分布、初步水资源平衡分析、灌排体系现状以及灌区管护等,最高得12分;优秀的得8-12分,良好的得4-7分,一般的得1-3分。 |
2 | 本项目重、难点分析 | 11 | 基于对灌区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项目重点、难点,并给出相应措施,最高得11分;分析合理得8-11分,较合理得4-7分,不合理得1-3分。 |
3 | 设计方案 | 13 | 分析项目区主要特点,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划,制定总体布局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的认识、把握程度,对项目区设计总体思路符合建设要求;针对灌区水源工程、灌排体系、水生态体系、信息化建设及管护体系等具体措施进行设计,最高得13分;优秀的得9-13,良好的得4-8分,一般的得1-3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4 | 勘察方案 | 8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8分;优秀的得6-8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5 | 设计方案优化比较 | 8 | 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可得8分;优秀的得6-8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 |
6 | 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方案 | 4 | 概算编制方案合理,最高得4分;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 |
7 | 现场服务计划及设计周期 | 4 | 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进度计划合理,最高可得4分;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 |
三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10 | |
1 | 报价分 | 10 |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0分;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值每低1%加2分(即投标报价费率为99%的,加2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
四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14 | |
1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14 | 1、水利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2、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5、勘测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并提供项目组成员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备注:
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等人员均不得兼任。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与投标人业绩均不可兼得,以分值高的优先赋分。
5、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原件的复印件中相应评分点的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他内容: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址:六合区政府大楼22楼
联系人:丁玲
电话:025-57759664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联系人:姜爱荣
电话:15996448393
电子邮件:1040003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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