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冠病毒感染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2023-142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妍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新冠病毒感染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与编号:见项目列表
招标项目列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
新冠病毒感染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G-2023-142
               80,000.00

二、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凡拟参与中心外网公开招标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特殊的资质要求,例如:建筑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医械耗材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表等。
6.能明确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如授权函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费、押金等各类招标费用。 三、报名方式及期限 报名方式: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以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均以“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报名时邮件中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
1.拟投标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纳入上海市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
4.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行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6.特殊的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作为邮件附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3-11-12  15: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我中心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以邮件的形式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邮件发送时间:2023-11-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15: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上海市中山西路1380号1号楼210室
开标地点: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上海市中山西路1380号 联系人:周妍倩 联系方式: 021-62758710-12101
邮件地址:cgnz@scdc.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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