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2020宁乡市城区排水日常维护材料、劳保用品玉潭、白马桥片区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4.1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31901542
预算金额14.1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003190154-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锐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0宁乡市城区排水日常维护材料、劳保用品玉潭、白马桥片区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31901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0宁乡市城区排水日常维护材料、劳保用品玉潭、白马桥片区采购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1 141957.15
 合计金额小写: 141957.15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肆万壹仟玖佰伍拾柒元壹角伍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各项目价格以采购单价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27 —— 2021-04-26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城区玉潭、白马桥片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采购人需求采用定时定点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1957.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本采购为单价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所有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全新产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必须与采购要求的技术规格相符,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其由于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为期一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或货物制造商公开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 采购人严格按合同质量要求抽查成交人产品。抽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人更换不合格产品,连续两次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 抽样检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本协议工程范围内乙方所需的采购需求及工程量。

2、负责对乙方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工作实施指导、检查、监控,监督施工生产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

3、负责及时组织办理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4、负责办理乙方的工程计量和结算;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全面负责并独立完成本协议承担范围内全部采购运输任务,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逐一完成,如有未完全成工程量,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未完成工程量的费用。

2、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协议承包工程施的质量、工期、安全等。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劳务人员造成自身及第三人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乙方的施工质量应该完全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发现有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名誉,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并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应当如期完成,同时,应积极维护施工现场的人员秩序,严禁打架斗殴等,违者处以至少500元每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负责协调工作。

8、乙方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以及乙方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管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次要求提供足额数量的劳务人员,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次的违约金,乙方累计3次未能提供足额数量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严禁劳务派遣人员饮酒作业,每发现一起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次的违约金,并不再接受该作业人员的劳务派遣。

7.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期交货或未能通过材料验收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招标单价为市场询价。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承包,乙方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造成自身及第三人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采购清单为2020宁乡市城区排水日常维护材料、劳保用品玉潭、白马桥片区采购清单,本清单不设工程量,结算时应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价格应参照采购期内《宁乡建设造价》、《宁乡市常用材料价格手册》。

3、采购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最低业务量。

4、本项目标书中的采购数量不一定为实际供货量,乙方必须清楚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产品的售出,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货物数量及规格。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通阳巷1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社区花明南路289号
法定代理人: 焦胜勇 法定代理人: 许石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731-87822434 电话: 0731-87883381
传真: 0731-87822434 传真:

附件列表
  1. 情况说明.docx
  2. 成交通知书.doc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3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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