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价格以采购单价为准
根据采购人需求采用定时定点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 所有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全新产品,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必须与采购要求的技术规格相符,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其由于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为期一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1 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或货物制造商公开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 采购人严格按合同质量要求抽查成交人产品。抽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人更换不合格产品,连续两次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 抽样检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本协议工程范围内乙方所需的采购需求及工程量。
2、负责对乙方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工作实施指导、检查、监控,监督施工生产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
3、负责及时组织办理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4、负责办理乙方的工程计量和结算;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全面负责并独立完成本协议承担范围内全部采购运输任务,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逐一完成,如有未完全成工程量,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未完成工程量的费用。
2、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协议承包工程施的质量、工期、安全等。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劳务人员造成自身及第三人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乙方的施工质量应该完全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发现有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名誉,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并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应当如期完成,同时,应积极维护施工现场的人员秩序,严禁打架斗殴等,违者处以至少500元每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负责协调工作。
8、乙方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以及乙方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管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次要求提供足额数量的劳务人员,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累计3次未能提供足额数量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严禁劳务派遣人员饮酒作业,每发现一起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不再接受该作业人员的劳务派遣。
乙方未按期交货或未能通过材料验收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招标单价为市场询价。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承包,乙方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造成自身及第三人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采购清单为2020宁乡市城区排水日常维护材料、劳保用品玉潭、白马桥片区采购清单,本清单不设工程量,结算时应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价格应参照采购期内《宁乡建设造价》、《宁乡市常用材料价格手册》。
3、采购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最低业务量。
4、本项目标书中的采购数量不一定为实际供货量,乙方必须清楚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产品的售出,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货物数量及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