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机电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9]173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比选人为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机电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
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起于丹江口市石鼓镇贾寨村,接西峡至十堰高速公路河南段,起点桩号K2+540,经石楼镇前张凹村,设石鼓互通与规划的江北一级公路相接,走柳林村、竹园窝至凉水河镇,设凉水河互通与凉习路相接,跨凉习路后在金家院设丹江服务区,随后设丹江口水库特大桥跨汉江至龙山镇,设龙山互通与S279相接,经西垭子隧道至武当山特区南沟村,跨S279后经陈家院隧道至丁家营镇,设丁家营西枢纽互通与福银高速及G316相接,止于丁家营镇三清庙村。路线全长41.079k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初步设计批复概算67.73亿元,建设工期48个月。
2.2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机电工程的前期工作管理、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机电工程管理。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XJDGL-1标段。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0:00时,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申请相关事宜
比选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huajiezn.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河南路1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9-8619600
比选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 编:430033
电 话:18727517700
联 系 人:陈成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SXJDGL-1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XJDGL-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 个里程长度不小于40km的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含通信、收费、监控系统)的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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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SXJDGL-1 |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SXJDGL-1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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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咨询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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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