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宣传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zb2024-c0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024-227333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宣传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4-C073
项目名称:2024年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宣传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计、印制、运发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手册(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财库〔2020〕46号文)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承接本项目须具备市级及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投标人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中标人: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嘉陵江街57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24-86220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联系方式:张丹、李莹、何小波、尚峰 024-22733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
电 话:  024-2273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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