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阳区中心】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土建及安装)(HBYY-202111FJ-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7926.6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y-202111fj-013001001
预算金额17926.6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玉辉0719-88881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6
公告正文

【郧阳区中心】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土建及安装)(HBYY-202111FJ-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1-11-04 21:36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土建及安装)(HBYY-202111FJ-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111FJ-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岭东侧拆迁安置房(岭秀时代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泽润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泽润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阳区城关镇体育场东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32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297.72平方米,规划建设三栋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及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251.1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046.6平方米(地下车库),绿化率30%,机动车位443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132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297.72平方米,规划建设三栋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及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251.1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046.6平方米(地下车库),绿化率30%,机动车位443个。土建及安装部分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服务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01
合同估算价:17926.6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2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EPC)项目。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建筑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0㎡的建筑工程(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备案业绩截图,备案时间为招标公告开始日之前(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可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④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⑤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施工管理团队)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 2021年7月-9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和缴费证明材料为准; 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3.1.5投标申请人提供2021年上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1.7信誉要求:见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3)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4)联合体成员所需提供的资质证件、文书及其他资料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1.7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下同)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上访、恶性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且处罚过的;(9)近 3 年投标人从事经营活动中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非法分包、转包工程和安全死亡事故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10)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11)近三年没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清退市场等不良行为信息;(12)根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9)、(12)条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1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备注:(1)-(4)条、(8)-(11)条、(13)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第 (5)-(7)条、(12)条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必要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核验)。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对以上信誉要求进行查询的权利,一经发现有上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泽润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号楼16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姜玉辉
联系人:
王宇
电话:
0719-7222798
电话:
0719-888811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914088967@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1月04日
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