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初级中学校校园小卖部供货商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1832520256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世华189837222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重庆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初级中学校校园小卖部供货商采购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900,000.00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合同签订前查验))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08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8 14: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一年。
(二)交付地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初级中学校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应在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保证无条件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经营。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外观上不能直接辨别的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采购人应保留样品并及时拍照传至中标人客服,中标人应对不合格商品作退货处理。
3.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4.若双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由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和部门认定。经检测无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经检测有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商品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品种,以满足采购人需要。
6.送货单须按市场监管局要求规范的三联单。
7.验收标准
所有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清晰;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以周边大型超市等三家同类型超市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为(特价商品除外)为标准,供应商自行填报折扣系数。
(二)本次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所有配送产品价格包含并不限于以下费用:产品费、运输费、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本项目以同类商品询价价格为基础,按折扣比例报价,百分号前保留一位小数。若供应商填报的折扣比例为95%,即市场询价的即时价格为10元/个或件,则采购人与供应商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价格为9.5元/个或件。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为供应商的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供应商报价折扣和实际配送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预估中标合同金额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月结。双方以实际供货金额按月结算,当月月底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期间(遇节假日顺延)的供货货款,双方数据核对无异后,由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货款。(遇节假日顺延)
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向其提供正式发票。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世华
联系电话:
1898372223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初级中学校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
18325202565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900,000.00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
目录: 其他食品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 | 100.00 % | 1(批次)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合同签订前查验))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08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8 14: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一年。
(二)交付地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初级中学校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应在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保证无条件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经营。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外观上不能直接辨别的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采购人应保留样品并及时拍照传至中标人客服,中标人应对不合格商品作退货处理。
3.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4.若双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由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和部门认定。经检测无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经检测有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商品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品种,以满足采购人需要。
6.送货单须按市场监管局要求规范的三联单。
7.验收标准
所有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清晰;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以周边大型超市等三家同类型超市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为(特价商品除外)为标准,供应商自行填报折扣系数。
(二)本次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所有配送产品价格包含并不限于以下费用:产品费、运输费、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本项目以同类商品询价价格为基础,按折扣比例报价,百分号前保留一位小数。若供应商填报的折扣比例为95%,即市场询价的即时价格为10元/个或件,则采购人与供应商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价格为9.5元/个或件。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为供应商的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供应商报价折扣和实际配送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预估中标合同金额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月结。双方以实际供货金额按月结算,当月月底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期间(遇节假日顺延)的供货货款,双方数据核对无异后,由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货款。(遇节假日顺延)
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向其提供正式发票。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世华
联系电话:
1898372223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初级中学校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
18325202565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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