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4-002-fw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新能源 2GW 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 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002-FW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 2GW 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 治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前期服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前期合规性程序审查(例 如:前期费用收支是否合规);(2)建设期间审计:建设期间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审查、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审查,制作零号台账(是指在工程价款计量支付之前,对工程清单内的 各项进行细化计量的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签证审查及其他事项审查,工程投资总预算对比、季度报告出具,年度审核报告出具(分为工程和财务审核两部分)、工程质量及进度控制审 查、合同执行情况审查;(3)竣工结算编制:根据结算相关资料进行工程结算编制,出具 结算报告;(4)竣工决算:审查工程投资执行情况,收支及结余的合规性审查、收尾工程 费用审查、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源 2GW 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能源 2GW 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服务经营范围);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 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3、投标企业至少完成 1 个类似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工作 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委托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 1 个类似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工 作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委托书,业绩证明须反应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业绩无效);5、拟派 项目团队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各专业人员配置共不少于 5 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师 2 名(可包含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3 名,须提供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6、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8、财务决算不允许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公司。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8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谈判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 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携带两套加盖公章到新疆 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2、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 1 月 04 日 10:00 至 2024 年 1 月 08 日 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2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 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 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新能源 2GW 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谈判 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招标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 该项目新能源 2GW 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厂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采 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机构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昌吉高新区
2、服务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依据清晰;2、审计成果资料,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3、对现场管理、
相关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性指导及提出合理化建议;4、配合完成本项目交(竣)工结算(决 算)工作。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 元(伍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09 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 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现 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 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高新区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143036591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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