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肃省中医院岐黄避瘟颗粒和宣肺化浊丸2种医院制剂委托配制与配送服务费采购项目公告
岐黄避瘟颗粒
宣肺化浊丸
配送服务费
浓缩丸
颗粒剂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甘肃省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方岳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潇0931-2909751
中标公司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甘肃省中医院岐黄避瘟颗粒和宣肺化浊丸2种医院制剂委托配制与配送服务费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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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医院岐黄避瘟颗粒和宣肺化浊丸2种医院制剂委托配
制与配送服务紧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中医院的委托,对甘肃省
中医院岐黄避瘟颗粒和宣肺化浊丸2种医院制剂委托配制与配
送服务紧急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单一来源采购日期:2023年1月13日09:00时
2、单一来源采购编号:GZ2301007-SZYY01
3、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包号
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1
宣肺化浊丸委托加工(瓶装)及配送服务
1年
1
岐黄避瘟颗粒委托加工(含包材)及配送服务
1年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经医院药学部门对全省的药
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综合考察,C持有与我院配制制剂
剂型相应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具有
自己的包装生产线,同时也是甘肃省内注册的GMP生产企业中唯
一一家满足我院要求的省内浓缩丸、颗粒剂的生产厂家,也正在
接受医院制剂委托生产,浓缩丸、颗粒剂生产条件好,工艺成熟,
能够满足疫情期间的市场需求,生产保供能力强,故申请采取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经销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所要求的材料;
6.2、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剂配制范围具备
浓缩丸、颗粒剂的生产资质。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
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前往陇星大厦G座14楼1407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免费领取。
8、报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23年
1月13日09:00时。
9、报价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单一来源采购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G座17楼第五会议室
10、采购单位:甘肃省中医院
联系电话:0931-2233649
联系人:方岳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18号
11、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1-2909751
联系人:李潇安源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G座14楼
1407室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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