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重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4-G1-250266-DCGC
项目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重2)
预算总金额(元):703757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血透室配套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3757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采购设备为水处理系统、血液透析浓缩液集中配制及输送系统、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7037575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供应商必须具有监督管理的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所投产品如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已取得二合一的除外) (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为: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征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后立即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投标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无
5、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工业。
6、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中医医院
地 址:兴安县三台路97号
项目联系人:蒋科长
项目联系方式:0773-695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川县新城区“鑫铠万象五金机电城”B-2幢1层
项目联系人:莫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6322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兴安县中医院医院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能力提升部分)10.2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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