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亳州一中慧之光大楼租赁权拍卖(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sj2024cq03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经理0558-51319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首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亳州一中慧之光大楼租赁权拍卖(三次)

亳州一中慧之光大楼租赁权拍卖公告三次

项目编号:BZSJ2024CQ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亳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安徽省亳州市第一中学委托,现对亳州一中慧之光大楼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亳州市谯城区东寨外街与驴市街交叉口亳州一中慧之光大楼房地产3年租赁权,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位置

所在层数

面积约㎡

租期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亳州一中慧之光大楼租赁权

 

一层

314.6

3年

112000

30000

二层

842.84

三层

842.84

四层

757.18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完成网络拍卖后,当日,委托方对标的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其中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2024年911800始至2024年91917:30止)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登录、登记、缴纳保证金等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登录。意向受让方须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点击“平台主体登录”后,进入“主体登录”页面,点击“我要竞买”,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以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进行系统登录。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陆页面点击“法人CA登录”,使用CA进行登录。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登陆页面点击“个人用户登录”,点击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请意向受让方及时办理CA或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因未及时办理CA或未完成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服务办事指南》。

(二)登记。完成系统登录后,选择有意向参与竞价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按钮,进入工作台页面,点击“竞买登记”,填写必要信息后,点击“添加保存”,完成项目登记。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买,必须对该标的进行登记。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或本人“保证金缴款账号”。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工作台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进入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通过订单式支付或转账支付缴纳保证金。

1)订单式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在线支付”,进入保证金在线支付信息页面。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点击“生成对公支付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生成个人支付订单”。生成订单后,系统提示跳转至银行相关页面,按照银行操作指引操作,完成保证金支付。

2)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子账号”,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2.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5122006、4009980000)进行反馈。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期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未按规定方式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责任自负。

    五、标的展示

2024911日起至202491917:30止进行标的物展示,踏勘现场事宜详询拍卖公司。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项目竞价

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价期限内(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920 9:00时始至2024年920 12: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完成项目竞价。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三)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网络竞价风险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七、成交款、租赁权合同签订

受让方须于网络拍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将成交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一)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须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受让方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租赁合同、房租缴款凭证等,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拍卖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详见附件。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账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等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佣金及相关手续办理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租期总成交价的2.5 %),佣金收款账户名称:安徽首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000418809010300000026

十、其他事项

(一)只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登录、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该公告内容为网络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委托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依法查处(监督电话:0558-5523007)。

(五)拍卖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受让方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由委托方将现状标的直接交予受让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

(七)本次拍卖标的按其房屋结构现状进行拍租,办理营业执照、水电气等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租期内该房屋不得转租。受让方应服从业主(物业)管理和租赁合同要求,不得改变业主指定的经营用途,装修方案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无装修免租期

十一、服务要求

1. 承租人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委托人管理和租赁合同要求,经营使用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己办理,承租人须做好卫生、环保、消防、安全防范等工作,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责任。因法律、法规政策、市政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经营天数计算,多收的退还承租人。

2.委托人提供的营业用房、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由经营者负责,自行购买的设备经营结束后自行处理,与委托人无关。

3.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需将装修方案报请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4.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每学期按照计量和规定价格结算。

5.承租场所的安全防护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人在承租期结束及时与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房屋,逾期不搬的,承租人将每天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

7.承租人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准转租、转包,一旦发现转租、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等现象,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承租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治安事件、消防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和民事责任。因此导致委托人受到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有权根据事故(件)的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承租合同。

9.委托人根据管理考核情况,来确认下一年合同的续签。

10.承租人在正式营业前,须按国家对经营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以及消防、卫生、环保、安全等行政审批、验收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经营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1.强制退出:对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发生火灾;

2)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给委托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或主管部门要求强制退出的。

4)委托人从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强制退出的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上述4条,凡强制退出的承租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接到强制退出通知一周内上交委托人钥匙;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2.承租人需遵守出租人管理制度,接受出租人日常监管和检查。出租人有权在后期管理中,补充或完善管理要求。

13.租金一年一交,每年按预交的方式交纳,第一期租金须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第二年交纳时间为上年度合同期满之日前,以此类推,逾期视同自动解除租赁合同。

14.租金评估费用1000元由承租人承担。

十二、本项目具体事宜详见网络拍卖文件(含网络拍卖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资料)。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国有产权交易监督部门:亳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8-5110009 

、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0558-5550888、18009675167 田经理

地址:谯城区魏武大道877号(丹华山庄东门南30米)

委托人联系方式: 0558-513198818855803256 赵主任

地址:谯城区光明路15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58-5991051

技术支持:0558-5122006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租赁合同样版.doc

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doc

 

 

2024年 911

 

 

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二、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三、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意向受让方)》,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且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四、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项目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9209:00至2024年920 12:00 。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二)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内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三)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附件

    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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