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项目
金额
81.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项目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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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YZ-ZJBX-2024083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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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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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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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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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一幢辅助用房及厕所施工,包含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等建筑工程)、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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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81.8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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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本项目施工的所有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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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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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符合业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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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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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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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186.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0% ,上限: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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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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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8-30 13:18 至 2024-09-01 13:1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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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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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招标代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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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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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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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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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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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朱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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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301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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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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