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政零星工程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加锋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飞189128507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2023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政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政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区境内;
2.1.2工程规模: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实施的市政零星工程(零星工程,是指单个(单项)工程预算价不超过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应急、抢修、抢险、交办、小型维修等工程,下同)。
2.1.3合同估算价:总额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本工程为零星工程,承包人需24小时随时待命,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交办工作组织施工,且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毕。当工程累计预算报审金额达到人民币350万元或合同工期期满,其中任一指标先达到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实施的市政零星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修建、雨污水改造、强弱电管井修建、道路维修、铺装石材维修、绿化移植种植,各种管道疏通整理;新通扬生态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道路部分:路面坑塘、裂缝维修、人行道铺装维修、路缘石维修等;2.市政管网部分:涉及强弱电以及雨污水等破损井盖更换、检查井翻修、雨水口翻修、雨污水管网疏通等;3.交通安全设施部分:交安标识标线更新、标识标牌更换、交安设备设施的维修等;4.路灯、景观等亮化照明类维修;5.绿化移植、补植、维护类任务;6.绿化灌溉配套设施;7.施工围挡修整及新建等;8.拆迁遗留问题处理(含小型建筑类拆除、废弃杆线拆除以及土地庙遗留拆除等);9.完成其他市政设施突发抢修及上级交办小型类维修事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发包人的要求以及维修通知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其他要求:a.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投标人承诺书;c.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15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35000元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递交网址如下: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4 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QQ:2339243135。
8.5特别提醒:
8.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2 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城南花苑43号楼二层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朱加锋 联 系 人:苏飞、薛午程
电 话:13584701570 电 话:189128507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政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区境内;
2.1.2工程规模: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实施的市政零星工程(零星工程,是指单个(单项)工程预算价不超过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应急、抢修、抢险、交办、小型维修等工程,下同)。
2.1.3合同估算价:总额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本工程为零星工程,承包人需24小时随时待命,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交办工作组织施工,且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毕。当工程累计预算报审金额达到人民币350万元或合同工期期满,其中任一指标先达到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实施的市政零星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修建、雨污水改造、强弱电管井修建、道路维修、铺装石材维修、绿化移植种植,各种管道疏通整理;新通扬生态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道路部分:路面坑塘、裂缝维修、人行道铺装维修、路缘石维修等;2.市政管网部分:涉及强弱电以及雨污水等破损井盖更换、检查井翻修、雨水口翻修、雨污水管网疏通等;3.交通安全设施部分:交安标识标线更新、标识标牌更换、交安设备设施的维修等;4.路灯、景观等亮化照明类维修;5.绿化移植、补植、维护类任务;6.绿化灌溉配套设施;7.施工围挡修整及新建等;8.拆迁遗留问题处理(含小型建筑类拆除、废弃杆线拆除以及土地庙遗留拆除等);9.完成其他市政设施突发抢修及上级交办小型类维修事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发包人的要求以及维修通知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其他要求:a.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投标人承诺书;c.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15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35000元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递交网址如下: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4 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QQ:2339243135。
8.5特别提醒:
8.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2 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城南花苑43号楼二层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朱加锋 联 系 人:苏飞、薛午程
电 话:13584701570 电 话:1891285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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