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78.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2-34
预算金额226.33万元
招标公司开封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371-22660109
中标公司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元居建设有限公司17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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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2-34 | ||||||||||||||||||||||||||||||||||||||||||||||||||||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3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9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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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赵洪涛、王培云、刘忠诚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文件要求收取 | ||||||||||||||||||||||||||||||||||||||||||||||||||||
收费金额:33,95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河南创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中第六项“已标工程量清单”中编制人造价专用章时间过期,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1.1中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要求。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行政监督: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 | ||||||||||||||||||||||||||||||||||||||||||||||||||||
地址:开封市汴京大道东段10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2260030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26601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2660109 |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 施工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施工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监理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监理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2-34竞争性谈判文件监理标段
采购人:开封市人民医院
第三章谈判程序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目录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批准表
我单位拟建设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 |
我单位受招标人委托,负责代理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公章)222年1月10日 |
具,招标工作委托河南注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
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民
采购人:(公章)
封福
年月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2-34一、项目基本情况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5.1、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含答疑)、工程量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最高限价:2263341.11元4、预算金额:2263341.11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财竞谈-2022-34-1 | 施工标段 | 2240931.80 | 2240931.80 |
2 | 汴财竞谈-2022-34-2 | 监理标段 | 22409.31 | 22409.31 |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施工标段:45日历天5.5、计划工期:5.4、质量要求:合格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2、项目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2.2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监理标段3.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1.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附到响应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截图);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查看,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查询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
联系人:王女士地址:开封市汴京大道东段10号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无
联系方式:0371-22660109联系人:杨女士地址: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名称: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1522600300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0371-22660109项目联系人:杨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招 标 人: 开封市人民医院地 址:开封市汴京大道东段10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 1522600300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0371-22660109 |
1.1.4 | 项目名称 | 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1.1.5 | 合同履行地点 | 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范围内的采购标的及数量。 |
1.3.2 | 计划工期 | 施工标段:45日历天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4 | ////// |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标段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2.2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附到响应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2、谈判程序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内容3、谈判文件列明的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技术、商务等有关要求。 |
2.1 | 谈判文件的组成 | /// |
2.2.2 | 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从获得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以书面形式提出。 |
2.3.1 | 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发出形式 |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 | 自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供应商收到。 |
3.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 |
3.2.1 | 报价范围 | 不得超出控制价 |
3.2.3 | 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 |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限价,施工标段:2240931.80元监理标段:22409.31元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
3.2.4 | 报价币种 |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货币,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
3.3.1 | 谈判有效期 | 自谈判之日起 60 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不得少于该时间要求)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免收 |
3.6.3 | 签字、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4.1.1 | 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 | 按照网上系统要求进行加密、解密。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原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并提交响应文件。 |
5.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20分谈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 |
5.2 | 谈判会议程序 | 实行网上开标。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4、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开标结束。5、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超过三家时谈判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6、谈判会议结束。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谈判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谈判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专家确定方式:从招投标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人。 |
7.2 | 成交人公布媒介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7.3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人确定后,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采购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
7.5.1 | 签订合同 | 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8.5 | 询问和质疑(包括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 | 1、询问。供应商有疑问的,可先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通过面对面、电话形式沟通,属于理解偏差等小问题可当即解决,如仍有异议可提出质疑。(联系人和电话见本表第1.1.2和1.1.3.)2、质疑(格式参照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质疑函范本》)。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评标过程的质疑,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或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在成交或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CA密钥登录,线上提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中标服务费 |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最高限价*1.5%),由中标人支付。 |
10.2 | 补充说明:1.供应商只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3、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其他有关系统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371-23859291。备注: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 |
10.3 | 解释权 |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0.4 | 接受质疑和异议的方式: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
11 | 电子招标投标 | |
11.1 |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形式 |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
11.2 | 注意事项 | 供应商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谈判小组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 … |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采购项目合同履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4本采购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本次谈判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谈判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
(4)被责令停业的;(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专业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谈判预备会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1.3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并做出详细说明。1.11.2供应商应详细写明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详细写明服务计划和服务内容。针对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提供生产企业关于该投标产品的相应技术支持资料。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响应和偏差1.10.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谈判程序;(2)供应商须知;(1)谈判公告;2.1.1本谈判文件包括:2.1谈判文件的组成2.谈判文件
2.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查看澄清和修改公告后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通知采购人。2.2.2谈判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出不再以书面形式单独发给所有已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不足3天,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项目要求填写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供谈判小组评审和谈判时参考,不公开,不作为成交的依据,在谈判后按规定填写的最后报价为成交的依据,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公开。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3.2.1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报价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60天。3.3谈判有效期3.2.4报价币种:除特别约定外,均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在成交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谈判时间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
3.6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到响应文件中。3.5.1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1.1实行电子招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加密4.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修改与撤回3.6.3实行电子招投标时,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CA密钥,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4.3.1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1供应商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
5.3谈判会议异议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谈判会议仪式采购人在规定的谈判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举行谈判会议仪式,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谈判时间和地点5.谈判会议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谈判小组6.谈判供应商对谈判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应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2谈判原则6.1.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谈判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6.3.2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第三章“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谈判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7.4履约担保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的成交人公布媒介公布,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查看结果,不再另行通知。7.3成交通知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成交人。7.2成交人公布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成交通知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4.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质疑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说明供应商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6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1.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可享受相关政策。9.1.1中小企业。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9.1含义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9.2.1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2价格扣除9.1.4成交、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9.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谈判文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9.3部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国家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时以最新为准)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成交人者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9.2.3、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9.2.2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工程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4.4其他专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9.4.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4.2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4.1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1、谈判程序前附表内容与谈判程序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谈判程序前附表第三章谈判程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投标条件,是本章“谈判程序”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一、总则无效投标条件附件A:2、谈判程序前附表中涉及到的内容均应体现在响应文件中。
评审程序 | 评审。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谈判及问题澄清。如有需要谈判或澄清的问题,谈判小组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 3、供应商应时刻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关注项目情况,谈判小组向供应商提出的谈判要求、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各有效投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5、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最后报价(涉及价格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时随机抽取。 | ||
条款号 | 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 | 资格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1.1 | 资格审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1 | 资格审查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1.1 | 资格审查 | 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1.1 | 资格审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1.1 | 资格审查 | 信用查询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1.1 | 资格审查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1.1 | 资格审查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1.1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单位盖章、资格证明材料相一致。 |
1.1 | 符合性审查 | 签字盖章 | 谈判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1.1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 | 1、设有最高限价者不得高于最高限价。2、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在30分钟内(另有约定者按约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
1.1 | 符合性审查 | 工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
1.1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不得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
1.1 | 符合性审查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相同。 |
1.1 | 符合性审查 | 质量 | 合格 |
1.1 | 符合性审查 | 无效投标 | 不得有本章“附件A 无效投标条件”所列内容。提示:谈判小组应将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等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写在评审报告中。 |
2 | 详细评审 | 谈 判 |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没有需要谈判的内容时,可不再谈判,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澄清、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项目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3 | 最后报价 |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通过系统向所有有效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通知,供应商应在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进行最后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投标处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谈判小组认为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在30分钟内(另有约定者按约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项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备以下条件时,在评审时给予20%价格扣除: 提供相关资料: 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1.1.2 | 无效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A:无效投标条件 | |
4.2 | 评审报告(样本) | 谈判小组应参照评标报告样本编制评审报告。内容详见本章附件B:评审报告(样本) |
(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有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的。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无效投标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6、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有效授权;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在处理有效期内)。4、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应予以书面详细说明,写明投标无效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的谈判文件中无效投标具体条款或法律法规具体条款。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3、采购人提供证据证明供应商在以往履行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联合体投标者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10、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评标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评标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基本情况。评审报告(样本)附件B:
五、符合性审查和详细审查。由谈判小组负责。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和详细审查表。四、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负责。依法按照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三、开标记录。另附。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谈判时间前,采购单位代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评审专家人,分别是,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是:,由上述采购人代表和抽取的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人员名单详见《评委专家抽取结果表》和《评标授权函》)。推荐为谈判小组组长。谈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共有个供应商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投标供应商名称详见开标记录表),谈判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既定的程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登载谈判采购公告,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谈判文件。
八、属于价格折扣范围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况: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谈判程序前附表)。(详见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和详细审查表及有关评审记录))。六、无效标情况说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个供应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有个供应商为无效投标,无效标名单及造成无效标的原因为:
单位名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价格(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推荐成交候选人及其排名顺序为:十、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本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为:。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排序如下: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
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排序(按得分从高到低排) |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项目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谈判小组组长: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格式自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年月日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项目编号:监理标段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函及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60日历天(不少于要求的时间)。工期:。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标段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承诺以下内容:致:(采购人)(一)、响应函
9、(其他补充说明)。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恶意质疑投诉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年内不得在开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若为成交人时成交无效,并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如对谈判文件有不明确及误解,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向贵方提出,在谈判时间以后我方不再有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我方的澄清、说明或变更内容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正文内容与本函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质量要求:质量。付款方式: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年月日邮编: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电子签章)(二)响应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
工期 | ||||
质量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证书编号 | ||
投标有效期 | ||||
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承诺 |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代理人无转委托书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年月日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材料注: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此格式可不附,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核定的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四项目管理机构(二)资格证明材料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1、硬件特征码承诺书;六、其他资料五、监理大纲(注:表后应附相应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特此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方在此承诺:致:(采购人名称)硬件特征码承诺书2、评标办法中有利于供应商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绿化养护,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2、小微企业应能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网址:http://xwqy.gsxt.gov.cn)上能够查询到其基本信息。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监狱企业证明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2、成交人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残疾证(不少于10人,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纳票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成交人的本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开封市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
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元居
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5人,营业收入为12.356936万元,资产总额为
13.9043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用
专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标,A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4
投,A
7
5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台,C1
F
企业名称(盖章):元居建设有限公司,平,D6
3
易AB
日期:2022年10月19日C
交0A
源,45
2
资,45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3
0
共,E
不填报。,A
0
2、小微企业应能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网址:A2、小微企业应能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网址:公4
5
http://xwqy.gsxt.gov.cn)上能够查询到其基本信息。,0
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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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谈判响应文件
(二)其他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开封市人民医院(单位
名称)的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用
专
1.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3
A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承建(承接)企业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A
投,D
2
7
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4824.52万元,资产总额为,台,AC3184.71万元,
6
平,C0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
易AE
5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交,39
D
源,4B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5
资,C9
C
共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B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
9
3
公,6
企业名称(盖章):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
0
9
日期:2022年10月19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小微企业应能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网
址:http://xwqy.gsxt.gov.cn)上能够查询到其基本信息。
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郑州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湖心岛博雅广场4号楼606新乡公司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公司网,址:http://www.dxjxfz.com197联系电话:0371‐61175369联系电话:0373‐3033096Email:daxinjiansh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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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2-34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标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目录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开封市人民医院
招标文件编制批准表
我单位拟建设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 |
我单位受招标人委托,负责代理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公章)222年1月10日 |
具,招标工作委托河南注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
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民
采购人:(公章)
封福
年月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三章谈判程序22
2、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2-34一、项目基本情况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最高限价:2263341.11元4、预算金额:2263341.11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财竞谈-2022-34-1 | 施工标段 | 2240931.80 | 2240931.80 |
2 | 汴财竞谈-2022-34-2 | 监理标段 | 22409.31 | 22409.31 |
施工标段:45日历天5.5、计划工期:5.4、质量要求:合格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2、项目地点: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5.1、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含答疑)、工程量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施工标段(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监理标段3.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附到响应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截图);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查看,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查询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址:开封市汴京大道东段10号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无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杨女士地址: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名称: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15226003000联系人:王女士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0371-22660109项目联系人:杨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71-22660109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招 标 人: 开封市人民医院地 址:开封市汴京大道东段10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 1522600300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0371-22660109 |
1.1.4 | 项目名称 | 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1.1.5 | 合同履行地点 | 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范围内的采购标的及数量。 |
1.3.2 | 计划工期 | 施工标段:45日历天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4 | ////// |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标段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2.2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附到响应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2、谈判程序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内容3、谈判文件列明的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技术、商务等有关要求。 |
2.1 | 谈判文件的组成 | /// |
2.2.2 | 供应商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从获得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以书面形式提出。 |
2.3.1 | 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发出形式 |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 | 自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供应商收到。 |
3.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 |
3.2.1 | 报价范围 | 不得超出控制价 |
3.2.3 | 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 |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限价,施工标段:2240931.80元监理标段:22409.31元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
3.2.4 | 报价币种 |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货币,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
3.3.1 | 谈判有效期 | 自谈判之日起 60 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不得少于该时间要求)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免收 |
3.6.3 | 签字、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4.1.1 | 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 | 按照网上系统要求进行加密、解密。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原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并提交响应文件。 |
5.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20分谈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 |
5.2 | 谈判会议程序 | 实行网上开标。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4、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开标结束。5、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超过三家时谈判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6、谈判会议结束。 |
6.1.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谈判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谈判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专家确定方式:从招投标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人。 |
7.2 | 成交人公布媒介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7.3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人确定后,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采购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
7.5.1 | 签订合同 | 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8.5 | 询问和质疑(包括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 | 1、询问。供应商有疑问的,可先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通过面对面、电话形式沟通,属于理解偏差等小问题可当即解决,如仍有异议可提出质疑。(联系人和电话见本表第1.1.2和1.1.3.)2、质疑(格式参照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质疑函范本》)。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评标过程的质疑,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或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在成交或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CA密钥登录,线上提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中标服务费 |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最高限价*1.5%),由中标人支付。 |
10.2 | 补充说明:1.供应商只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3、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其他有关系统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371-23859291。备注: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 |
10.3 | 解释权 |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0.3 | 解释权 | 供应商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谈判文件规定其他内容涉及的“相关原件”不再要求供应商单独递交,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将原件扫描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即可,其内容清晰可辨,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0.4 | 接受质疑和异议的方式: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
10.5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30%预付款,工程完成50%后支付至工程款的6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9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款97%,剩余3%工程款于验收合格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
10.6 | 履约担保 | 无履约担保 |
11 | 电子招标投标 | |
11.1 |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形式 |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
11.2 | 注意事项 | 供应商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谈判小组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 | … |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采购项目合同履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采购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本次谈判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谈判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专业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业的;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
1.10谈判预备会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
1.11.2供应商应详细写明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详细写明服务计划和服务内容。针对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提供生产企业关于该投标产品的相应技术支持资料。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响应和偏差1.10.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供应商须知;(1)谈判公告;2.1.1本谈判文件包括:2.1谈判文件的组成2.谈判文件1.11.3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并做出详细说明。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谈判程序;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查看澄清和修改公告后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通知采购人。2.2.2谈判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出不再以书面形式单独发给所有已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不足3天,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2.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报价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
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60天。3.3谈判有效期3.2.4报价币种:除特别约定外,均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项目要求填写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供谈判小组评审和谈判时参考,不公开,不作为成交的依据,在谈判后按规定填写的最后报价为成交的依据,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公开。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在成交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谈判时间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附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到响应文件中。3.5.1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4.1响应文件的加密4.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修改与撤回3.6.3实行电子招投标时,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CA密钥,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响应文件的编制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1供应商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1实行电子招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谈判会议仪式采购人在规定的谈判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举行谈判会议仪式,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谈判时间和地点5.谈判会议4.3.1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谈判小组6.谈判供应商对谈判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应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谈判会议异议
6.1.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谈判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第三章“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谈判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6.2谈判原则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的成交人公布媒介公布,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查看结果,不再另行通知。7.3成交通知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成交人。7.2成交人公布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成交通知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4.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4履约担保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质疑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6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1.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可享受相关政策。9.1.1中小企业。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9.1含义9.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说明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9.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9.2价格扣除9.1.4成交、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9.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谈判文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成交人者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9.2.3、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9.2.2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工程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2.1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4.4其他专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9.4.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4.2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4.1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3部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国家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时以最新为准)
谈判程序前附表第三章谈判程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见谈判程序前附表。1初步评审2、谈判程序前附表中涉及到的内容均应体现在响应文件中。注:1、谈判程序前附表内容与谈判程序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评审程序 | 评审。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谈判及问题澄清。如有需要谈判或澄清的问题,谈判小组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 3、供应商应时刻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关注项目情况,谈判小组向供应商提出的谈判要求、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各有效投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5、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最后报价(涉及价格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时随机抽取。 | ||
条款号 | 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 | 资格审查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1.1 | 资格审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1 | 资格审查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1.1 | 资格审查 | 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1.1 | 资格审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1.1 | 资格审查 | 信用查询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1.1 | 资格审查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1.1 | 资格审查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1.1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单位盖章、资格证明材料相一致。 |
1.1 | 符合性审查 | 签字盖章 | 谈判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按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1.1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 | 1、设有最高限价者不得高于最高限价。2、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在30分钟内(另有约定者按约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
1.1 | 符合性审查 | 工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
1.1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不得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
1.1 | 符合性审查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相同。 |
1.1 | 符合性审查 | 质量 | 合格 |
1.1 | 符合性审查 | 无效投标 | 不得有本章“附件A 无效投标条件”所列内容。提示:谈判小组应将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等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写在评审报告中。 |
2 | 详细评审 | 谈 判 |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没有需要谈判的内容时,可不再谈判,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澄清、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项目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3 | 最后报价 |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通过系统向所有有效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通知,供应商应在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进行最后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投标处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谈判小组认为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在30分钟内(另有约定者按约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项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备以下条件时,在评审时给予20%价格扣除: 提供相关资料: 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1.1.2 | 无效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A:无效投标条件 | |
4.2 | 评审报告(样本) | 谈判小组应参照评标报告样本编制评审报告。内容详见本章附件B:评审报告(样本) |
(1)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函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响应函为准;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有“谈判程序前附表”中编列的“无效投标条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详细评审1.1.2供应商符合“无效投标条件”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1.1依据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谈判:见谈判程序前附表。谈判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供应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响应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附件A:4.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按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评审结果3.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让所有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依据统一的价格因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成交的依据。3最后报价
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无效投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投标条件,是本章“谈判程序”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一、总则无效投标条件
(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有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的。
6、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有效授权;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在处理有效期内)。4、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联合体投标者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10、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9、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基本情况。评审报告(样本)附件B: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应予以书面详细说明,写明投标无效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的谈判文件中无效投标具体条款或法律法规具体条款。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3、采购人提供证据证明供应商在以往履行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
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谈判时间前,采购单位代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评审专家人,分别是,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是:,由上述采购人代表和抽取的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人员名单详见《评委专家抽取结果表》和《评标授权函》)。推荐为谈判小组组长。谈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共有个供应商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投标供应商名称详见开标记录表),谈判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既定的程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登载谈判采购公告,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谈判文件。评标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评标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谈判程序前附表)。(详见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和详细审查表及有关评审记录))。六、无效标情况说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个供应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有个供应商为无效投标,无效标名单及造成无效标的原因为:五、符合性审查和详细审查。由谈判小组负责。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和详细审查表。四、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负责。依法按照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三、开标记录。另附。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排序如下: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八、属于价格折扣范围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价格(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
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排序(按得分从高到低排) |
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推荐成交候选人及其排名顺序为:十、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本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为:。
谈判小组成员:谈判小组组长: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格式自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年月日项目谈判小组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投标人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项目编号:施工标段开封市人民医院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函及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工期:。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标段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承诺以下内容:致:(采购人)(一)、响应函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恶意质疑投诉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年内不得在开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若为成交人时成交无效,并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如对谈判文件有不明确及误解,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向贵方提出,在谈判时间以后我方不再有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我方的澄清、说明或变更内容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正文内容与本函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质量要求:质量。付款方式: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60日历天(不少于要求的时间)。
邮编: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9、(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电子签章)(二)响应函附录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
工期 | ||||||
质量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级别 | 编号 | |||
投标有效期 | ||||||
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承诺 |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书权。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材料注: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此格式可不附,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核定的经营范围 | |||||
备注 |
四项目管理机构(二)资格证明材料
(注:表后应附相应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
职 称 | 职 务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工作年限 | ||||||||||||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附表三:拟投入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 名 | 性别 | 职称证书 | 上岗资格证书 | 在本工程中拟担任的工作 | 以往工作年限 | ||
姓 名 | 性别 | 职称证书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在本工程中拟担任的工作 | 以往工作年限 |
3)主要施工方法。2)施工准备工作及资源供应计划(应包括材料供应计划;设施设备配备计划;劳动力配备计划)。1)施工部署(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1.响应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
9)扬尘污染防止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8)风险管理和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7)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4)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
七、服务承诺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诺内容:必须含有不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及按所报工期、质量等标准进行施工以及按业主要求按时进场施工的承诺。 响应人(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年 月 日 |
我方在此承诺:致:(采购人名称)硬件特征码承诺书2、评标办法中有利于供应商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1、硬件特征码承诺书;八、其他资料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特此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2、小微企业应能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小微企业名录”网站(网址:http://xwqy.gsxt.gov.cn)上能够查询到其基本信息。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2、成交人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残疾证(不少于10人,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纳票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
注:成交人的本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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