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变更公告)
金额
3245.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45.78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邱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3-12-26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单位: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3-12-26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2-440604-04-01-38730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 | 公告性质 | 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投资约:347306.00万元。 | |||
招标内容 |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包括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幕墙及门窗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二期6#、7#、8#、9#、10#楼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格栅幕墙、雨棚及金属吊顶天棚、阳台铝扣板天棚、地下室及首层电梯厅大堂门、首层玻璃固定窗等工程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二期6#、7#、8#、9#、10#楼、地下室普通铝合金门窗、耐火窗、护窗栏杆、防雨百叶等工程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1“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及管理范围”等相关资料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环保、扬尘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分段工期:6号楼的工期为300个日历天,7号楼的工期为270个日历天,8号楼的工期为270个日历天。【注:以上楼栋号为施工许可证工程楼栋号】。 | |||
最高投标限价 | 32457824.0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1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可于2023年12月 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交易指南 ”中的工程交易栏目 。网 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4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9 点 30 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9点30分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9 点 30 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 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 排查询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季华六路恒福中心 |
招标人联系人 | 邱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28360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严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2034163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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