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gcgk-2023-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371-27915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371-2232852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尉氏县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立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尉州鑫诚物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尉氏县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1214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31220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尉氏县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JSGCGK-2023-051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项目总投资额:约16255.27万元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并配合完成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完成施工过程、现场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交付及工程质保等各阶段服务;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尉氏县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二、开标时间:20231214930

评标时间:202312141100

定标时间:20231220150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鲁姗、张向好、李丹、 徐伟、温国利

定标委员会名单:徐冬梅、曹燕芳、王琳

四、核查信息:

第一标段:

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河南康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未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及原因: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早于招标公告时间。

第二标段:

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方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人情况

第一标段:

中标人全称:联合体牵头人:河南康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98.27%;设计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1.5%

质量: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24个月

项目经理:朱德天      

注册编号:豫 241181943147

第二标段:   

中标人全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中标价: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0.80%

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随EPC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项目总监:董秀刚   

注册号:41000823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尉州鑫诚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尉氏县城关镇尉州大道与西关北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北(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915688

代理机构:河南立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东吕庄新村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328529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附件下载:结果公告-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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