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第二次)
项目名称: | 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gtjt20220601@163.com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 10:00 |
开标地址: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74692498 |
附件下载:
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招标文件(第二次).docx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招标文件(第二次).docx
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2.项目地点:垫江高安组团榨菜污水处理厂。
3.项目内容:清理处置垫江高安组团榨菜污水处理厂未来三年内产生的所有污泥共计约150吨(50吨/年*3年),处理方法由处理单位根据污泥危险特性鉴定报告,自行考虑并开展处理工艺。
4.发包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二、发包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2.本项目清运及处置污泥单价最高限价为:400元/吨,总价最高限价为:¥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运装袋、上卸车人工及材料费、车辆运输费、污泥处置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或等于最高单价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承包人请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
三、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以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开始计算维保期。
四、安全要求:
在工作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环保、文明作业,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采取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应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六、资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7年至今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或受到过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通报(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二)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固废处置,具备相关运输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2.资质证书须具备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固废处置资质书和固废运输许可证相关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七、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及退还方式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缴纳至指定帐户。摘要注明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则有权按下列处罚履约保证金。
(1)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中途自动退场或被发包人清除退场不能继续完成本项目或对发包人信誉造成了损害,发包人有权扣留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不再予以退还,并有追加中标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权利,无需取得中标人同意,则中标人在参与竞争报价时,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条款。
(2)中标人在项目完成、撤离现场后,出现所雇佣工人或债主到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单位、业主、监理索要欠款,发包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收5%的手续费,手续费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划,直至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完为止。
递交银行及账户信息
名称: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发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户:20350023100100000152251
八、报价及中标方式
(一)报价方式:将报价函原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tjt20220601@163.com(特别说明:报价函请勿直接回复,须发送到本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否则报价无效)。
本项目以有效的总报价最低的作为中标单位。若有效的最低总报价相同时,相同报价的单位则进行第二轮报价,且不高于上次报价,再次总报价最低的作为中标单位。若高于第一次报价时,则作为废标处理。
注:严禁超时或超过限价,超时或超过限价做废标处理。
(二)报价截止时间: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10时00分。
注:请各报价人特别注意各项目的报价截止时间,严禁超时报价,超时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选活动。
九、付款方式
本项目费用按次数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每处置一次污泥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污泥处理单位开证污泥处置转运联单(污泥转运联单需处理单位加盖鲜章),发包人依据污泥转运联单核实实际处理污泥重量,按转运每吨污泥所需单价,据实计算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废标条款
(一)报价文件逾期传达或者未传达到指定邮箱,报价模糊不清的,报价填写错误的,报价函没加盖公章的,未发送到指定邮箱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超时报价或不报价,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选活动。
(三)招投标采购部工作人员在发包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启阅邮箱,若邮箱在启阅时显示为超过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或状态为已阅读或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报价的情况,视为废标。
(四)若出现正确求和值(总价)的最低总报价相同时,则进行第二轮报价,并不高于第一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时,则作为废标处理。
(五)投标资料未按报价邮箱内容要求提供,视为废标。
(六)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需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不足三人的,可以开标,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综合单价包含实施消防维保的全部费用,不再记取任何其他费用)。
2、结算总价=签约合同单价×实施维保的消防建筑面积
3、单项维修价格500元以上的材料费、安装费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据实结算(需提供正规发票和材料清单)。
十二、其他要求
(一)其余相关事宜,纳入合同;中选单位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二)企业进场前需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的材料费和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十三、报价邮箱标题格式
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例如:xx项目+xx公司);
十四、报价邮箱内容
资格审查资料盖鲜章后的扫描件;
报价函盖鲜章后的扫描件;
注:扫描件均以PDF版形式。
十五、附件
附件一:xxx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二:xxx项目报价函;
附件三:合同(范本);
十六、联系人员及电话
联系人员: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92498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逐页加盖公章),投标人请随报价函文件报送至发包人指定邮箱。
附件二:
报价函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总承包方式,愿意以如下报价承担本项目的服务,投标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单价为:元/吨),包含但不限于清运装袋、上卸车人工及材料费、车辆运输费、污泥处置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处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回执单。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善并移交全部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合
同
发包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2023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垫江高安榨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2.项目地点:垫江高安组团榨菜污水处理厂。
3.发包内容:清理处置垫江高安组团榨菜污水处理厂未来三年内每年产生的所有污泥约150×3=150吨,共计约150吨,处理处置方法由处理单位根据污泥危险特性鉴定报告,自行考虑并开展处理工艺。
二、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总承包方式,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合同暂定总价:¥元(大写:),其中清运及处置污泥单价为人民币:¥元/吨。
三、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清运要求及计量要求:
(1)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采取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应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装卸要求:密闭装运,上、卸车及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
(3)处置地点需根据《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实施方案》送至国家及重庆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允许的地点进行处置(以下简称“污泥处置单位”)。
(3)合同期限内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监管,保证污水站周边环境整洁,保证在运输途中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在清运输送过程中若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4)污泥清运周期由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污泥生产情况通知乙方进行清运。
(5)如遇必须完成此合同但未提及的部分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
(6)乙方在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装运好污泥后,需到甲方指定处进行称量,且甲、乙双方需在称量单据上签字确认。
(7)污泥处置单位应出具污泥处置转运联单。
五、安全要求:
在作业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环保、文明作业,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六、质量标准:
处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回执单。
七、现场验收要求和方法:中标人在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装运好污泥后,需到发包人指定处进行称量,然后双方需在称量单据上签字确认。
八、付款方式:
此项目费用按污泥处置次数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每处置一次污泥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污泥处理单位开证污泥处置转运联单(污泥转运联单需处理单位加盖鲜章),发包人依据污泥转运联单核实实际处理污泥重量,按转运每吨污泥所需单价,据实计算并支付相关费用。
九、承诺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现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甲方通知转运处置污泥的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转运处置,如有违反,按次/项,扣除1000元,依次/项累计叠加,超过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在运输处置过程中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按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污泥、不出具污泥转运联单等违规情况扣除当季度所有处置费用及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3、双方非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承包人应保证继续服务60日历天(到合同期满仍不足60日的以合同期满日为准),以便发包人能接洽新的承揽方提供服务。继续服务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履行,保证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4、乙方在运维期间需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污泥处置过程中各项日常任务和突击任务,不得以任何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原因拖延和拒绝。对污泥处置的日常任务,自甲方通知乙方的第二日起计算,五日内必须到现场开始施工作业。对污泥处置中的突击任务,甲方通知乙方当日,乙方必须立即到现场积极配合完成污泥处置的突击任务。拖延一日扣款500元,以此类推。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捌份,发包人陆份,承包人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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