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科技创新中心自主创新服务平台2023年科技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江宁科技创新中心自主创新服务平台2023年科技服务外包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30628-3
2、项目名称:江宁科技创新中心自主创新服务平台2023年科技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9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5万元
6、采购需求:江宁科技创新中心自主创新服务平台2023年科技服务外包,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响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3、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标书服务费:人民币100元/套(收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8室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8室
3、投标及开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芝兰路18号4号楼
联系人:范靖凯
联系方式:025-87180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项目联系人:杨林森
联系方式:1806123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