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麓区后湖片区综合整治征拆建设指挥部采购后湖景区水体生态运维咨询机构合同公告
金额
14.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0030601062
预算金额1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003060106-1

采购人(全称):  岳麓区后湖片区综合整治征拆建设指挥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采购后湖景区水体生态运维咨询机构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30601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采购后湖景区水体生态运维咨询机构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43000
 合计金额小写: 143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采购后湖景区水体生态运维咨询机构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43000
合计金额小写:143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28 —— 2020-05-17

3.2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合同履行日期:自2020 4 28 日起至2020 5 17 日止,共20 天。

3.3.2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3合同履行方式:提交项目方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甲方于方案通过指挥部会议审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70%预付款,后续费用待项目完成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0,说明:甲方于方案通过指挥部会议审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70%预付款,后续费用待项目完成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路支行(湖南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101030900006046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质量标准

5.2.1.1本合同下交付的项目方案应符合合同第五条所述的标准。

5.2.2保证

5.2.2.1乙方应保证所供项目方案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标准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2.2.2甲方在收到项目方案后若认为该项目方案需要调整,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2.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5.2.2.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将方案修改完成,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项目方案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项目方案若有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并提供修改意见。

5.3.3 甲方对项目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不定期监督检查服务质量;

6.1.2针对乙方服务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或予以奖罚;

6.1.3负责衔接、协调处理合同生效前、后管理问题以及协调后续服务有关事宜;

6.1.4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1.5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依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取得规定报酬;

6.2.2对使用人的违规行为予以规劝,并提请甲方依本合同或相关规定协调处理。

6.2.3不得将本项目的管理转让第三方;

6.2.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6.2.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将方案修改完成,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2.6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6.2.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项目方案。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若乙方所提供项目方案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正;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方案修正通知后5个工作 日内未将方案修正完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项目方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若乙方无故延迟提交项目方案,或甲方对延迟事由不予认可,甲方有权从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费用计算标准为: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格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直至乙方提供项目方案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4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岳麓区岳麓街道麓枫和苑15栋门面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汇达路68号航天亚卫科技园综合楼101号4楼413
法定代理人: 喻中文 法定代理人: 刘正安
委托代理人: 吴琪 委托代理人: 邵斯琴
电话: 0731-85220782 电话: 0731-85118728
传真: 0731-8522078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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