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流县生态文明实验区生态管护与修复治理能力提升及保卫战战斗遗址群保护与修缮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mxmgl-jl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0598-53240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李0598-8592036
中标公司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清流县生态文明实验区生态管护与修复治理能力提升及保卫战战斗遗址群保护与修缮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MXMGL-JL2023002
本工程于 2023年1月13日0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赵女士 。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A栋 ,邮编: 365300
电话:0598-8592036,联系人:小李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生态文明实验区生态管护与修复治理能力提升及保卫战战斗遗址群保护与修缮项目监理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1月 13日 至 1月 1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1 月13日 至 1 月 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年1月1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MXMGL-JL2023002
本工程于 2023年1月13日0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赵女士 。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A栋 ,邮编: 365300
电话:0598-8592036,联系人:小李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生态文明实验区生态管护与修复治理能力提升及保卫战战斗遗址群保护与修缮项目监理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1月 13日 至 1月 1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1 月13日 至 1 月 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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