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24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施工Ⅱ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陵区2024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以扬广水【2024】5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省市补助及区级配套资金。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对农村河道承担着农村地区灌溉、排涝任务,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和人居环境。经多年的疏浚整治,广陵区农村水环境已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河道萎缩、功能衰减、沟通不畅、水环境恶化等问题于局部地区依旧存在。为改善河道引排水条件,连通不畅水系,减轻区域排涝压力,提升河道环境面貌,广陵区拟实施 2024 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
主要施工内容为:整治农村河道41 条,整治长度21.3km,疏浚土方15.36万m3,护岸总长0.675km,拆建或新建管涵19座、箱涵4座、电灌站4座及闸站1座。
2.2招标范围:
广陵区2024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本年度施工实施内容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分别为: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GLQNHSJ-2024-S02)主要建设内容为:广陵区经济开发区及沙头镇范围内的9条河道生态清淤及岸坡整治,长度7.91km;新建一体化闸站1座;新建木桩护岸0.39km,仿木桩护岸0.285km;拆建管涵7座;新建箱涵1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建安概算投资250.39万元。
2.3 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12月29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9月3日至 2024 年 9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2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3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 12 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514-87215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司徒庙路299号通达工贸1号楼5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952587955
电子邮件:849239178@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 位小数)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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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 (25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 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2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4分) | 1、施工围堰、导流、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施工期渠(河)道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3、冬、雨季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4、现场矛盾协调处置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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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河道疏浚等土方工程施工方案(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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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岸坡清杂及建筑物土方挖填、土料选择、土方调配方案、弃土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2、河道疏浚(含弃土区布置和土方平衡方案)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 3、预制砼仿木桩和杉木桩等采购、存储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等符合有关施工规 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3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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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5分) |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弃运方案合理,满足环保水保要求;涵、闸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基础处理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4分。 2、一体化闸站的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6.质量保证体系、水保、环 保、安全、文明、档案资料(4 分)
|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得1分。 2、安全、文明生产、水保、环保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得1分。 3、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4、档案资料管理方案,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 (70分) |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数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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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及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
3.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其中: 项目部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 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 0.5分,最多得 2 分。 (须提供相应证书及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 ||
2.2.4(4) |
四、 企业业绩(2分) |
4.1.企业业绩(2分) | 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 200 页(含 200 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 |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