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管道、箱涵清淤施工分包工程谈判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管道、箱涵清淤施工分包工程 谈判项目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项目起点位于排海干渠深南大道康佳释放井下游100m处,接排海干渠(南山段)一期修复工程试验段终点工作井;项目终点位于排海干渠白石路大沙河东岸,其中修复DN2200mm管道1100米,2600×1600mm箱涵2900米,修复总长度共4000米,同时建设临时导排管道,另外项目涉及竖井施工、顶管施工、临电临水、绿化迁移、临时便道、迁改等附属工程 ; 谈判范围: 根据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对管道及箱涵进行清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力和机械清暗渠箱涵及管道、冲水车高压射水冲洗清垢厚度20㎜、清除箱涵管道混凝土、石块固结物等为完成清淤工作的一切相关措施;包含对施工过程中产生淤泥、固结物及硬质结构的余方弃置的装车运输等一切相关工作措施,包含办理淤泥、固结物及硬质结构的拉运单(三联单) 。 |
项目单位: | 管道四公司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 企业资质:服务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叁 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项目经理:服务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项目经理与服务商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服务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服务商资格或禁止准入的;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3.9 各服务商均可就本谈判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分标段)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2日8:00:00至 2024年11月14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有意参加的潜在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期内通过 529896072@qq.com,提交申请领取谈判文件的函见附件,获取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郑娜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316217223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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