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西新河治理(引调水)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原公告内容:
信息化标:信息化标
标段内容:对茌平区西新河治理(引调水)工程(一期)相关的信息化设备采购。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5.网上截图(投标人已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投标人须具有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信息化标: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现改为: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5.网上截图(投标人已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信息化标: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