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实验小学
乙方:福建鑫眼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JXG[GK]2018009的福州市仓山区实验小学福州市仓山区实验小学户外彩色LED显示屏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1 | 套 | 国内 | 494062 | 494062 | 蓝普等 | P5等 | ||||||
合计: | 494062.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肆仟零陆拾贰元整元(¥49406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联建小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基本要求 5.1.1显示屏根据现场实际尺寸设 计,当更换单元模块或需要改变面积而增加或减少新的单元模块时,可通过控制软件对每个单元箱的颜色值和亮度值调整,保证整个显示系统在整个寿命的使用过程中,保持极佳的亮度均匀性和色彩一致性。 5.1.2模块化 LED显示单元采用可拆卸结构方式设 计,便于安装及任意组合拼接使用。 5.1.3备品备件要求 提供合理的备品备件(2块完整的LED显示模组),作为本项目的备品备件,计入方案总价。 5.2、系统整体设 计 5.2.1显示单元采用一体化设 计,易于安装、拆卸和带电维护,屏幕安装平整度好,任意相邻像素间起伏1.4mm,拼缝0.95mm。 5.2.2显示单元及整个系统具有很好的抗电磁干扰的性能,符合国际电磁兼容标准,满足国际化标准组织颁发的ISO/IEC标准。 5.2.3系统工作稳定可靠,连续工作7*24小时以上,控制系统软件操作界面人性化设 计,操作简单。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更新。 5.3、控制系统功能 5.3.1显示屏控制系统 5.3.1.1可实时播放计算机信息、图形、图像及2、3维计算机动画并叠加文字,可实现各种特技播放及显示功能,支持用压缩卡采集的AVI、MPEG、MOV、WMV、RM等主流格式视频文件信号。 5.3.1.2支持4:3图像信号转换成16:9图像,并在显示屏上满屏播放。 5.3.1.3可对LED显示屏画面的色彩和亮度作调整,可自动或手动亮度调节,无灰度损失。具备色温调节、整屏亮度校准、防马赛克、色度校正和灰度处理、真实动态图像还原等技术。具有视频非线性补偿、图象降噪/增强、色坐标变换、边缘锐化/平滑、灰度控制与变换、运动补偿、色键处理等功能。 5. 3.1.4利用控制软件可以方便地制作节目单,按照节目单自动播放,节目切换应平滑,不能出现“黑屏”、“静帧”等情况。节目单可随时编辑、调整。在正常播出过程中,能够临时增改内容,并马上生效,当前画面不能出现“黑屏”、“静帧”等情况。 5.4、配电系统及安装材料 5.4.1采用行业内有较高评价的开关电源作为供电部件,并在设 计时均留有 20%或以上的安全余量,具有超温、过流、过压、接地保护,防雷击,确保电源系统的长期安全稳定。 5.4.2提供系统安装完成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包括高清视频线,电源线、网线、等各类线材与设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厂家产品标准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6.1.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我方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我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以及显示屏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采购人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我方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第三步: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我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我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我方向采购方提供自检记录。 第四步: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我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竣工验收后 |
2 | 5 | 正常使用2年后,供货商通知采购方后15个工作日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修期:项目整体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整屏免费保修 贰 年。 14.2保修期内服务:免费保修及上门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10分钟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如果24小时无法修复须提供同 档 次备用设备。提供免费基本定期维修、检查、维护性保养服务,在质保期内将免费提供一切非人为因素和自然灾祸造成的故障维护;并提供每半年至少1次日常维护保养。重大活动时卖方可应采购方要求指派人员提供现场技术保障。 14.3保修期后服务: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我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质保期满后,我方仍有责任保障机器正常运作,承诺将继续为LED显示屏提供技术咨询、系统维护以及系统升级扩充方案设 计等后续服务。如需维修,将(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以优惠条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等。遇设备(或配件)即将停产,会通知用户,使用户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实验小学 | 乙方: | 福建鑫眼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仓山区先锋路10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北路7号金山科技 孵化器2号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邓德铨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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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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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905913909 |
联系方法: | 180590569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887307052518963 |
签订地点: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