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440106-04-01-45757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170555029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
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308-440106-04-01-457574)批 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 中 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 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 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
项目代码: 2308-440106-04-01-457574
二、招标单位: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20-3869833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 2 号大院自编 19 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20-3869833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 2 号大院自编 19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1705550293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553690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员村西街 2 号大院
四、项目概况: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总用地面积 97,173.33 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可建设用地面积 70,048 平方米(包括西地块和东地块)。其中,东地块用地面积 32,283 平方米,地块中历史建筑核心保护区的历史建筑需保留并活化 改造;西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 37,765 平方米,是主要的新建建筑用地。将建成计容建筑面积 350,12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3 万平方米,最高不超过 250 米的集商业、商务、办公为一 体的地标性建筑(最终以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基坑周长约 800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 20.80m。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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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包括:
按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及需配套建设范围内场地平整、新建施工围蔽、基坑支护、栈桥 板施工(如有)、土石方开挖工程(含场地内影响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的原有建筑 物基础、沟渠、箱涵、管线等消除或迁移);
(2)负责场内施工道路、场地硬化、临水临电布设、临时排水设施、临时办公及宿舍建 设等工作;
(3)发包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口,承包人负责接驳口以后满足基坑施工所需的临水 临电接驳及布置;
(4)负责项目出入口洗车机等设备的安装、施工,包含洗车机、洗车槽、沉淀池、扬 尘监控、视屏监控等满足政府出土工地验收要求的一切配套设施;负责洗车槽末端至项目入 口位置的道路硬化(不低于 250mm 厚,配置 14@200 的钢筋网片);负责土石方施工期间的相 关洗车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负责该段混凝土路面的维修、修复工作;负责 施工期间黄泥水的处理工作;
(5)负责项目基坑施工期间基坑的临边防护设施,临边防护设置直至完成合同范围内 的所有内容;
(6)负责本项目排污(含污水、余泥等)手续办理,除政府规定由建设方缴纳的相关 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为满足排污手续办理现场沉淀池等一切配套设施的施 工;
(7)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坑的抽水排水工作至各区域移交至主建筑总承包单位(后续进场 单位),埋设的降水设施设备(如有)归发包人所有,基坑底部设置集水坑、排水沟等排水设 置,基坑顶部按图纸要求施工排水沟;
(8)负责新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围蔽施工,以及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完工前的保修维 护工作;
(9)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报监手续、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排放手续、临时排水证、排污许可、夜间施工手续、市政路 开口手续等,并承担除政府规定由建设方缴纳相关费用外的一切费用;
(10)深基坑专家论证会相关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不限于基坑施工方案专家评 审会、基坑施工过程出现相关技术问题组织的相关专家论证会、基坑施工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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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二次专家论证会等;
(11)负责基坑支护施工期间的场地平整,为满足雨季施工机械工作面的临路铺设(砖 渣临路的铺设及清运、钢板路铺设)综合考虑在本次报价中;
(12)承包人签订本合同时已查看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图纸、勘察报告等资料,也已踏 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地质情况,支护桩施工的护壁措施已在报价中充分考虑 并包含在报价中;
(13)承包人负责支护桩、止水帷幕施工前的试桩施工,无条件配合对试桩效果的验证 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14)对止水帷幕终孔深度无法通过现场机械精准明确的,由承包人按 20m 间距对基坑 地质进行补勘,该部分措施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15)负责基坑施工期间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一切满足政府要求的治污减霾措施,包 括不限于现场防尘网覆盖、钢板路铺设、雾炮机配置、喷淋设置等,相关措施费用包含在本 次报价中;
(16)负责基坑监测点的保护和配合等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合同结算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18)负责与本工程相关的红线范围外的管线保护;
(19)负责周边关系协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0)对发包人另外招标发包的建筑总承包单位(后续进场单位)进行配合移交场地、设施及相关资料;
(21)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可能推迟项目进度计划的情况下,启动第三方后备单位完成 相关工程,所发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承诺承担由第三方单位或后备单位帮其实施 内容的质量保证;
(22)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 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因发包人调减工作内容或合同 价款的减少而向发包人提出任何有关合同价款的索赔;
(2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如不经发包人同意而甩项停止施工,发包人有权 以该分项工程另外直接委托费用的两倍进行索赔;
(24)承包人负责办理石方爆破相关手续。
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19831012.13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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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9 月 26日 00时 00分至 2023年 10月 17日 10时 3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9 月 26日 00时 00分;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17日 10时 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 10月 17日 10时 15分至 2023年 10月 17日 10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 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4、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10月 17日 10时 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 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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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 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 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 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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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做 无效标处理 。
12.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 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信息”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 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 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86983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 2 号大院自编 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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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网站上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 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 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 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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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 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 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 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 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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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 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 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 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 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 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 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 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 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 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 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 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 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 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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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 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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