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烟台通信中心邹家村收信台部分土地及房屋三年使用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SWZC24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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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烟台通信中心邹家村收信台部分土地及房屋三年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转让方名称 |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烟台通信中心 |
标的名称 | 烟台通信中心邹家村收信台部分土地及房屋三年使用权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单价 |
挂牌价格 | 15620.00000000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2-11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土地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承诺无条件搬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土地及房屋仅用于建设通信铁搭,塔上设施仅能用于架设通信设备,使用频率不能与出租方现有频率及规划频率冲突,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铁塔高度不能高于地面7米,房屋仅能用于通信机房使用;房屋、土地其他出租使用事项须取得出租方许可。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土地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或用其他任何方式交与第三方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土地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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