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成本车载夜间驾驶仪订购项目验证试验机构
遴选公告(二次)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备部委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低成本车载夜间驾驶仪订购项目验证试验机构进行遴选。一次遴选失败原因:响应单位数量不足2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低成本车载夜间驾驶仪订购项目验证试验机构
2、项目编号:GXCZ-A1-22630329
3、样品数量:每家参试单位提供3套样品。
4、试验内容:
序号 | 试验项目 | 序号 | 试验项目 | |
1 | 接装检查 | 21 | 标识线叠加 | |
2 | 安装方案验证 | 22 | 显示帧频 | |
3 | 系统成套质量 | 23 | 系统延时 | |
4 | 开机启动时间 | 24 | 电器性能 | |
5 | 功耗 | 25 | 互换性 | |
6 | 电源适应性 | 26 | 电磁兼容性 | |
7 | 畸变 | 27 | 人机环 | |
8 | 夜视摄像头体制 | 28 | 可靠性 | |
9 | 主视场范围 | 29 | 维修性 | |
10 | 拼接视场范围 | 30 | 保障性 | |
11 | 主视场作业距离 | 31 | 测试性 | |
12 | 辅视场作用距离 | 32 | 安全性 | |
13 | 亮度对比度调节 | 33 | 环境适应性试验 | 工作温度 |
14 | 屏蔽措施 | 34 | 贮存温度 | |
15 | 预留视频接口 | 35 | 工作海拔 | |
16 | 电子变倍 | 36 | 防护等级 | |
17 | 显示模式切换 | 37 | 湿热试验 | |
18 | 显示屏 | 38 | 振动试验 | |
19 | 图像模式 | 39 | 冲击试验 | |
20 | 输出图像质量 | 40 | 盐雾试验 | |
备注 | 具体试验内容见第七章低成本车载夜间驾驶仪验证试验大纲 |
★成交响应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5、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遴选项目响应;
4)未购买或领取遴选文件的,不得参加遴选;
5)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8)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承担畸变、视场范围、系统延时、电气性能试验项目的能力);
9)响应单位及外包单位需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试验类)资格或中国计量(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资格或认证范围应涵盖光学成像或车载视觉系统领域且证书有效;尚未列入以上资格或认证有关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CMA认证审查或CNAS认证审查且资格或认证范围涵盖光学成像或车载视觉系统领域的单位,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CMA或CNAS认证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以上资格或认证不在有效日期或范围未涵盖要求领域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以上资格或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有关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以上资格或认证处理);
10)近三年内,主动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装备承制资格或CMA或CNAS认证被吊销的单位,不得参与响应。
(2)独立性要求
1)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与低成本车载夜间驾驶仪项目的参试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责任人或股东为同一人的,隶属同一单位(集团公司)管理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遴选活动。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响应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遴选截止时间起算的前三年。如遴选截止时间是2021年3月1日(与遴选之日为同一日),前三年是指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响应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6、试验机构遴选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购买试验机构遴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售时间:2022年9月2日起到2022年9月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现场购买试验机构遴选文件。
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前台(购买遴选文件联系,电话:010-87235301。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购买试验机构遴选文件需提供材料
响应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发售地点购买遴选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遴选公告附件1);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9)《参与陆军装备业务廉政承诺书》(需按要求签署盖章,格式见遴选公告附件2);
(10)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试验类)资格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CMA)认证证书(以上资格或认证范围应涵盖光学成像或车载视觉系统领域),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尚未列入以上资格或认证有关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CMA认证审查或CNAS认证审查且资格或认证范围涵盖光学成像或车载视觉系统领域的单位,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CMA或CNAS认证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遴选截止时间及地点
遴选截止时间:与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为: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遴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0、特别提示
(1)响应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递交至发售地点,现场将对递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遴选文件依据。凡领取遴选文件的响应单位,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遴选小组判定为准;
(2)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递交);
(3)响应单位须充分考虑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选择合适地区组织检测试验;
(4)采购人将按照《陆军装备竞争性采购第三方试验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中选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按“优、良、中、差”实施考核评估,对综合评价为“优”的,实行加分、通报表彰、列入《优选目录》等奖励,对综合评价为“差”的,实行警告、扣除部分试验费用等处罚,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参与陆军装备检测试验任务资格,并视情向CNAS/CMA通报。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女士、彭先生
电 话:18610693689、13810768237
传 真:010-87235165
邮 箱:18610693689@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邮政编码:100086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1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传真
陆军装备部装备项目管理中心:010-66719063(工作日24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