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青年拓展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青年拓展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于2023年3月3日进行院内比选,因比选现场供应商数量不满足开选条件,宣布采购活动失败,现重新组织挂网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青年拓展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CGB2023-08
三、项目概述:
(一)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丰富青年职工文化生活,培养医院青年职工团结意识、荣辱观念,医院今年将开展相关拓展活动,现拟采购青年拓展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供应商一名。
(二)本项目预算5万元/年,据实结算,服务期限一年。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服务、商务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基本服务内容:
全年共计组织策划青年拓展活动3次,项目内容分别为:剧本杀活动、户外飞盘活动、蹦床活动各一次。
2.服务要求:
(1)每次开展前提供定制化活动策划方案,室内外均可,内容详实,富有创意,可操作性强。
(2)每次活动规模在50人左右,每次活动时间为9:00-16:30,供应商提供活动场地(成都范围内)。
(3)活动内容正向积极,符合意识形态要求,能够体现我院青年职工风采。
(4)为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供应商需提供全流程的策划及执行,根据活动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策划活动流程、安排实施活动项目、提供完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提供车辆交通保障服务以及其他活动相关的后勤保障服务。
(5)需提前与采购人对活动内容进行沟通,最终确认后开始实施。
3.服务团队: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项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策划1人、执行1人、摄影摄像1人;根据活动需要、安全考虑以及活动人数匹配师资力量(10-20人配备1名专业培训师);根据活动需要配备1名具有普通话测试水平一级乙等或以上资质的主持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4.拍摄要求:活动全程需保留图文影像记录和适宜传播宣传的图文影像资料。
5.应急措施:活动要求有所变化时,或遇到突发情况时,供应商要有相应的解决措施,要具备及时合理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提供应急预案并顺利执行的能力。
6.安全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把控搭建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确保活动应急疏散和安保等工作,依据场地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7.活动最高限价:330元/人/次,该费用包含来回接送费(接送地址由采购人指定)、活动费、餐费、保险、门票、道具、服装横幅、拍摄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8.活动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均由供应商提供(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活动费用按活动场次实际开展情况结算(本项目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场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本次活动费用;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服务费用。供应商延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期相应顺延,若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亦不得因此停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售后要求:每场活动结束后对图片及视频素材需要进行简单剪辑制作,视频素材确保画质清晰(至少1080P),图片素材确保2MB以上,并且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交付精修素材资料。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
4.验收标准:根据采购公告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报名时提交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QQ邮箱号码)。
八、比选时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资格响应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3年3月27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注]:以上1-5项为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其他响应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10.比选公告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格式自拟)。
[注]:
1.评审过程中,对于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公告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3)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沟通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采购公告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响应文件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等内容,格式自拟)。响应文件请于比选会当天的比选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现场,未密封或未在比选会开始时间前送达的一律拒绝收取。
4.不接受邮寄资料。
5.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医院官网公开发布,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
6.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15-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十、报名地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10403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报名、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6,李老师。
十一、比选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09:30时。
十二、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采购办会议室)。
附件.docx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7日
一、项目名称:青年拓展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CGB2023-08
三、项目概述:
(一)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丰富青年职工文化生活,培养医院青年职工团结意识、荣辱观念,医院今年将开展相关拓展活动,现拟采购青年拓展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供应商一名。
(二)本项目预算5万元/年,据实结算,服务期限一年。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服务、商务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基本服务内容:
全年共计组织策划青年拓展活动3次,项目内容分别为:剧本杀活动、户外飞盘活动、蹦床活动各一次。
2.服务要求:
(1)每次开展前提供定制化活动策划方案,室内外均可,内容详实,富有创意,可操作性强。
(2)每次活动规模在50人左右,每次活动时间为9:00-16:30,供应商提供活动场地(成都范围内)。
(3)活动内容正向积极,符合意识形态要求,能够体现我院青年职工风采。
(4)为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供应商需提供全流程的策划及执行,根据活动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策划活动流程、安排实施活动项目、提供完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提供车辆交通保障服务以及其他活动相关的后勤保障服务。
(5)需提前与采购人对活动内容进行沟通,最终确认后开始实施。
3.服务团队: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项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策划1人、执行1人、摄影摄像1人;根据活动需要、安全考虑以及活动人数匹配师资力量(10-20人配备1名专业培训师);根据活动需要配备1名具有普通话测试水平一级乙等或以上资质的主持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4.拍摄要求:活动全程需保留图文影像记录和适宜传播宣传的图文影像资料。
5.应急措施:活动要求有所变化时,或遇到突发情况时,供应商要有相应的解决措施,要具备及时合理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提供应急预案并顺利执行的能力。
6.安全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把控搭建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确保活动应急疏散和安保等工作,依据场地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7.活动最高限价:330元/人/次,该费用包含来回接送费(接送地址由采购人指定)、活动费、餐费、保险、门票、道具、服装横幅、拍摄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8.活动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均由供应商提供(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活动费用按活动场次实际开展情况结算(本项目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场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本次活动费用;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服务费用。供应商延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期相应顺延,若供应商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亦不得因此停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售后要求:每场活动结束后对图片及视频素材需要进行简单剪辑制作,视频素材确保画质清晰(至少1080P),图片素材确保2MB以上,并且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交付精修素材资料。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
4.验收标准:根据采购公告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报名时提交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QQ邮箱号码)。
八、比选时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资格响应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3年3月27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注]:以上1-5项为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其他响应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10.比选公告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格式自拟)。
[注]:
1.评审过程中,对于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公告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3)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沟通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采购公告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响应文件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等内容,格式自拟)。响应文件请于比选会当天的比选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现场,未密封或未在比选会开始时间前送达的一律拒绝收取。
4.不接受邮寄资料。
5.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医院官网公开发布,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
6.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15-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十、报名地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10403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报名、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6,李老师。
十一、比选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09:30时。
十二、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采购办会议室)。
附件.docx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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